宝泉岭农场粮食烘干、收储设备更新及库房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 (略) 2017年第682号令《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宝泉岭农场粮食烘干、收储设备更新及库房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宝泉岭农场粮食烘干、收储设备更新及库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黑 (略) 萝北 (略) 岭沐 (略) (原23作业站)
建设单位: (略) 黑龙 (略)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联系电话:#。
附件为验收报告电子版。
根据中华人民 (略) 2017年第682号令《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宝泉岭农场粮食烘干、收储设备更新及库房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宝泉岭农场粮食烘干、收储设备更新及库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黑 (略) 萝北 (略) 岭沐 (略) (原23作业站)
建设单位: (略) 黑龙 (略)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联系电话:#。
附件为验收报告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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