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除尘设施项目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县河北万全经济开发区金利中路1号
填表日期:2024-12-20
(略) 永昌源 (略) 环保除尘设施项目 | |||
河 (略) 万全县河北万全经 (略) (略) 1号 | 100 | ||
(略) 永昌源 (略) | 陈素琴 | ||
10 | 10 | ||
2025-03-31 | |||
新建 | |||
工程内容:在碳化炉烟气排气筒前新建1套除尘风机为3000立方米/小时的袋式除尘器。 污染物总量控制变化情况说明:永昌源 (略) 现有2座炭化活化一体炉,2座碳化活化一体炉产生的炉窑废气通过1根4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标准限值。根据企业在线监测系统,企业现有监测数据均满足标准要求(颗粒物5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4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400毫克/立方米)。 根据行业特点并结合实际在线监测情况,现承诺炉窑烟气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更严格的标准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承诺执行37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承诺执行100毫克/立方米。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相关要求,并结合企业设计资料计算,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二氧化硫:3000立方米/小时×100毫克/立方米×7200小时/年×10-9=2.16吨/年; 氮氧化物:3000立方米/小时h×370毫克/立方米×7200小时/年×10-9=7.992吨/年; 永昌源 (略) 现有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304吨/年、氮氧化物3.401吨/年,已 (略) 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交易确认书(确认书登记编号:(略))。 综上,本项目实施后,永昌源 (略) 二氧化硫污染物总量增加1.856吨/年,氮氧化物污染物总量增加4.951吨/年。 | |||
有环保措施: 碳化炉烟气采取袋式除尘器净化措施后通过现有排气筒排放至外环境 | |||
环保措施: 全部综合利用 | |||
有环保措施: 采取隔声降噪的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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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4-12-20
(略) 永昌源 (略) 环保除尘设施项目 | |||
河 (略) 万全县河北万全经 (略) (略) 1号 | (平方米) | 100 | |
(略) 永昌源 (略) | 陈素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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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 |||
新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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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在碳化炉烟气排气筒前新建1套除尘风机为3000立方米/小时的袋式除尘器。 污染物总量控制变化情况说明:永昌源 (略) 现有2座炭化活化一体炉,2座碳化活化一体炉产生的炉窑废气通过1根4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标准限值。根据企业在线监测系统,企业现有监测数据均满足标准要求(颗粒物5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4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400毫克/立方米)。 根据行业特点并结合实际在线监测情况,现承诺炉窑烟气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更严格的标准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承诺执行37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承诺执行100毫克/立方米。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相关要求,并结合企业设计资料计算,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二氧化硫:3000立方米/小时×100毫克/立方米×7200小时/年×10-9=2.16吨/年; 氮氧化物:3000立方米/小时h×370毫克/立方米×7200小时/年×10-9=7.992吨/年; 永昌源 (略) 现有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304吨/年、氮氧化物3.401吨/年,已 (略) 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交易确认书(确认书登记编号:(略))。 综上,本项目实施后,永昌源 (略) 二氧化硫污染物总量增加1.856吨/年,氮氧化物污染物总量增加4.951吨/年。 | |||
有环保措施: 碳化炉烟气采取袋式除尘器净化措施后通过现有排气筒排放至外环境 | |||
环保措施: 全部综合利用 | |||
有环保措施: 采取隔声降噪的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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