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亮杰彩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位于 (略) 博罗县石湾镇湖山 (略) 旁,全厂总占地面积约1303m2,建筑面积约1303m2。建设项目主要从事塑胶粒生产,年产塑胶粒900吨。本次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在主要生产设备包括自动混料机10台、挤出机10台、切粒机10台、破碎机10台等及相关辅助设备。主要生产工艺:PET聚酯树脂、碳酸钙粉、环氧大豆油、色粉→(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破碎)→混料投料→挤出→风冷→切粒→筛选→包装入库。建设项目定员40人,员工均 (略) 内食宿,全年生产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于2024年7 (略) (略) 编制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9 (略) (略) 的审批同意(惠市环(博罗)建〔2024〕239号)。项目于2024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4年10月项目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建设完毕,配套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略)MADDG69T(略)X)。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略)元,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设备设施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中,生产设备及数量、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等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 (略) (略) (略) 接入博罗县石湾镇生 (略) 理厂。
(二)废气
项目在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在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略)烷总烃、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通过采 (略) 生产设备、车间墙体围蔽、定期维护机械设备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贮存场所做好防风、防雨及地 (略) 理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并涂了密度高的环氧树脂,防止渗漏和腐蚀;设置了围堰和相应的缓坡,按不同种类危险废物过道划分,墙上张贴相应危废标识牌。废包装材料, (略) (略) 理;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布袋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 (略) 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 (略) 理。
(五)其他
项目50米半径 (略) 、学校、集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落实情况
2024年11月22日-23日,广东 (略) 对建设项目开展验收检测。检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各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根据《 (略) (略) 建设项目验收检测报告》(QD(略)N7),检测结果表明:
1、 废气
挤出工序的 (略) 理,非(略)烷总烃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新改扩标准要求。
混料、破碎工序程中产生的 (略) 理,颗粒物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厂界非(略)烷总烃、颗粒物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略)烷总烃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
经采取消音减震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监测点的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的要求。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位于 (略) 博罗县石湾镇湖山 (略) 旁,全厂总占地面积约1303m2,建筑面积约1303m2。建设项目主要从事塑胶粒生产,年产塑胶粒900吨。本次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在主要生产设备包括自动混料机10台、挤出机10台、切粒机10台、破碎机10台等及相关辅助设备。主要生产工艺:PET聚酯树脂、碳酸钙粉、环氧大豆油、色粉→(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破碎)→混料投料→挤出→风冷→切粒→筛选→包装入库。建设项目定员40人,员工均 (略) 内食宿,全年生产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于2024年7 (略) (略) 编制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9 (略) (略) 的审批同意(惠市环(博罗)建〔2024〕239号)。项目于2024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4年10月项目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建设完毕,配套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略)MADDG69T(略)X)。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略)元,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设备设施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中,生产设备及数量、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等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 (略) (略) (略) 接入博罗县石湾镇生 (略) 理厂。
(二)废气
项目在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在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略)烷总烃、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通过采 (略) 生产设备、车间墙体围蔽、定期维护机械设备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贮存场所做好防风、防雨及地 (略) 理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并涂了密度高的环氧树脂,防止渗漏和腐蚀;设置了围堰和相应的缓坡,按不同种类危险废物过道划分,墙上张贴相应危废标识牌。废包装材料, (略) (略) 理;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布袋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 (略) 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 (略) 理。
(五)其他
项目50米半径 (略) 、学校、集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落实情况
2024年11月22日-23日,广东 (略) 对建设项目开展验收检测。检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各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根据《 (略) (略) 建设项目验收检测报告》(QD(略)N7),检测结果表明:
1、 废气
挤出工序的 (略) 理,非(略)烷总烃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新改扩标准要求。
混料、破碎工序程中产生的 (略) 理,颗粒物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厂界非(略)烷总烃、颗粒物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略)烷总烃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
经采取消音减震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监测点的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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