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大河沿子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精河县大河沿子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精河县大河沿子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精河县水 (略)
建设地点:精河县大河沿子镇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宋红刚
联系电话:*
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精河县大河沿子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精河县大河沿子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精河县水 (略)
建设地点:精河县大河沿子镇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宋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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