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六公路川沙路东侧-川南奉公路改建工程-马龙沟以东至德兴街以西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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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六公路川沙路东侧-川南奉公路改建工程-马龙沟以东至德兴街以西段

无标题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沪浦建(2024)F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略) 规划和 (略)
日 期:2024-12-20
建设单位(个人) 上海浦东 (略)
建设项目名称 川六公路(川沙路东侧-川南奉公路)改建工程-马龙沟以东至德兴街以西段
建 设 位 置 (略) 川沙新镇, (略) (马龙沟以东-德兴街以西)
建 设 规 模 (略) 红线宽35米,标准横断面为4米(人行道+绿化)+3.5米(非机动车道)+2.5米(机非分隔带)+15米 (机动车道)+2.5米(机非分隔带)+3.5米(非机动车道)+4米(人行道+绿化),因地制宜布置,长约221.86米。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川六公路(川沙路东侧-川南奉公路)改建工程-马龙沟以东至德兴街以西段的决定》(编号:沪浦规划资源许建〔2024〕305号)一份。 2.建筑工程总平面图一份。 3.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一套。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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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沪浦建(2024)F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略) 规划和 (略)
日 期:2024-12-20
建设单位(个人) 上海浦东 (略)
建设项目名称 川六公路(川沙路东侧-川南奉公路)改建工程-马龙沟以东至德兴街以西段
建 设 位 置 (略) 川沙新镇, (略) (马龙沟以东-德兴街以西)
建 设 规 模 (略) 红线宽35米,标准横断面为4米(人行道+绿化)+3.5米(非机动车道)+2.5米(机非分隔带)+15米 (机动车道)+2.5米(机非分隔带)+3.5米(非机动车道)+4米(人行道+绿化),因地制宜布置,长约221.86米。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川六公路(川沙路东侧-川南奉公路)改建工程-马龙沟以东至德兴街以西段的决定》(编号:沪浦规划资源许建〔2024〕305号)一份。 2.建筑工程总平面图一份。 3.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一套。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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