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市许村中学易地新建许村镇初级中学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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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市许村中学易地新建许村镇初级中学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易地新建许村镇初级中学项目

(略) 许村 (略) 北侧、许村镇站前大道西侧

(略) 许村中学

本项目位于许村 (略) 北侧、许村镇站前大道西侧,总用地面积约(略)平方米,总投资(略)万元。项目按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初级中学Ⅰ类标准建设,办学规模为36个班。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含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约(略)平方米、办公用房约3151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约4377平方米、连廊3326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051平方米,同时建设室外运动场、围墙、道路、绿化等相关附属设施。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 (略) 理后排放;地下车库内废气采用机械系统通风,换气次数为6次/h;实验室设置全面排风系统,每个化学实验室外墙至少设置两个机械排风扇,每间化学实验室至少设置两个通风柜,学生实验点、教师演示台均设置集气罩,实验废气通过排风管引至所在建筑屋顶排放;垃圾日产日清,并避免运输过程抛、撒、滴、漏,定期喷洒消毒、除臭液,并要求垃圾房严格做好防雨、防渗、防漏等保护措施,加强管理,规范卫生工作,做到袋装收集,桶装储存。 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 (略) 理,实验废水经过酸碱中 (略) 理,处理 (略) (略) , (略) 盐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隔声、减振等;限速、禁鸣;加强绿化。 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 (略) 理,餐饮垃圾、废油脂、实验室一般固废、污泥委托有能 (略) 置,实验室废弃物、医疗垃圾委托有资 (略) 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

联系电话:0573-(略); 传真:0573-(略)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 (略) 窗口; 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易地新建许村镇初级中学项目

(略) 许村 (略) 北侧、许村镇站前大道西侧

(略) 许村中学

本项目位于许村 (略) 北侧、许村镇站前大道西侧,总用地面积约(略)平方米,总投资(略)万元。项目按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初级中学Ⅰ类标准建设,办学规模为36个班。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含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约(略)平方米、办公用房约3151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约4377平方米、连廊3326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051平方米,同时建设室外运动场、围墙、道路、绿化等相关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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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 (略) 理后排放;地下车库内废气采用机械系统通风,换气次数为6次/h;实验室设置全面排风系统,每个化学实验室外墙至少设置两个机械排风扇,每间化学实验室至少设置两个通风柜,学生实验点、教师演示台均设置集气罩,实验废气通过排风管引至所在建筑屋顶排放;垃圾日产日清,并避免运输过程抛、撒、滴、漏,定期喷洒消毒、除臭液,并要求垃圾房严格做好防雨、防渗、防漏等保护措施,加强管理,规范卫生工作,做到袋装收集,桶装储存。 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 (略) 理,实验废水经过酸碱中 (略) 理,处理 (略) (略) , (略) 盐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隔声、减振等;限速、禁鸣;加强绿化。 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 (略) 理,餐饮垃圾、废油脂、实验室一般固废、污泥委托有能 (略) 置,实验室废弃物、医疗垃圾委托有资 (略) 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

联系电话:0573-(略); 传真:0573-(略)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 (略) 窗口; 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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