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 (略) , (略) (略) (略) ,内蒙古同盛 (略) :
《达拉特旗 (略) 关于布拉格矿井35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的报告》(达自然资审批字〔2024〕342号)、《 (略) (略) (略) 关于内蒙古同盛 (略) 布拉格矿井
35kV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的报告》(东自然资字〔2024〕744号)、《内蒙古同盛 (略) 关于布拉格矿井35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同盛〔2024〕3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布拉格矿井35kV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409-#-60-01-#)已取得《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内蒙古同盛 (略) 布拉格煤矿输变电工程的函》、《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同盛 (略) 布拉格煤矿输变电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东政函〔2024〕232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项目用地位 (略) (略) 罕台镇、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 (略) 和规模已纳入内蒙 (略) 人民政府批复的《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达拉特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规则。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各级自 (略) ,不涉及水源 (略) 。
二、该项目为新建工程,拟以出让方式供地。拟用地总面积0.3852公顷,其中:农用地0.3807公顷(旱地0.0780公顷、乔木林地0.0542公顷、灌木林地0.0598公顷、其他林地0.1125公顷、天然牧草地0.0446公顷、其他草地0.0303公顷、田坎0.0001公顷、 (略) 0.0012公顷)、未利用地0.0045公顷(裸土地0.0045公顷)。申请用地各 (略) 用地面积为:1座35kV变电站用地面积为0.0765公顷、塔基(58座)用地面积为0.3087公顷。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使用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三、当地政府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征地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牧民安置途径,保证被征地农牧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用地范围是否位于地质灾 (略) 、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 (略) 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五、项目按规定批准后,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已通过用地预审及选址的项目,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需要重新预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7年12月11日。
(略) (略)
2024年12月12日
达拉特旗 (略) , (略) (略) (略) ,内蒙古同盛 (略) :
《达拉特旗 (略) 关于布拉格矿井35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的报告》(达自然资审批字〔2024〕342号)、《 (略) (略) (略) 关于内蒙古同盛 (略) 布拉格矿井
35kV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的报告》(东自然资字〔2024〕744号)、《内蒙古同盛 (略) 关于布拉格矿井35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同盛〔2024〕3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布拉格矿井35kV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409-#-60-01-#)已取得《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内蒙古同盛 (略) 布拉格煤矿输变电工程的函》、《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同盛 (略) 布拉格煤矿输变电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东政函〔2024〕232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项目用地位 (略) (略) 罕台镇、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 (略) 和规模已纳入内蒙 (略) 人民政府批复的《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达拉特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规则。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各级自 (略) ,不涉及水源 (略) 。
二、该项目为新建工程,拟以出让方式供地。拟用地总面积0.3852公顷,其中:农用地0.3807公顷(旱地0.0780公顷、乔木林地0.0542公顷、灌木林地0.0598公顷、其他林地0.1125公顷、天然牧草地0.0446公顷、其他草地0.0303公顷、田坎0.0001公顷、 (略) 0.0012公顷)、未利用地0.0045公顷(裸土地0.0045公顷)。申请用地各 (略) 用地面积为:1座35kV变电站用地面积为0.0765公顷、塔基(58座)用地面积为0.3087公顷。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使用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三、当地政府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征地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牧民安置途径,保证被征地农牧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用地范围是否位于地质灾 (略) 、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 (略) 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五、项目按规定批准后,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已通过用地预审及选址的项目,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需要重新预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7年12月11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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