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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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批复

丰党农办发〔2024〕23号

关于同意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批复

莱溪乡人民政府、三溪乡人民政府、白舍镇人民政府:

《关于纳入监测对象的报告》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纳入刘长福等6户29人为监测对象(其中6户29人为突发严重困难户)

附件:南丰县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员名单 附件南丰县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员名单(6户29人)(1).xlsx

中共南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丰党农办发〔2024〕23号

关于同意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批复

莱溪乡人民政府、三溪乡人民政府、白舍镇人民政府:

《关于纳入监测对象的报告》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纳入刘长福等6户29人为监测对象(其中6户29人为突发严重困难户)

附件:南丰县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员名单 附件南丰县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员名单(6户29人)(1).xlsx

中共南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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