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批复
关于同意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批复
丰党农办发〔2024〕23号
关于同意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批复
莱溪乡人民政府、三溪乡人民政府、白舍镇人民政府:
《关于纳入监测对象的报告》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纳入刘长福等6户29人为监测对象(其中6户29人为突发严重困难户)
附件:南丰县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员名单 附件南丰县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员名单(6户29人)(1).xlsx
中共南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丰党农办发〔2024〕23号
关于同意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批复
莱溪乡人民政府、三溪乡人民政府、白舍镇人民政府:
《关于纳入监测对象的报告》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纳入刘长福等6户29人为监测对象(其中6户29人为突发严重困难户)
附件:南丰县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员名单 附件南丰县新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员名单(6户29人)(1).xlsx
中共南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