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长桥-华泾西排水系统初雨联合调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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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长桥-华泾西排水系统初雨联合调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意见的通知

沪水务〔2024〕556号

(略) 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你局《关于报送<长桥-华泾西排水系统初雨联合调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的请示》(徐建〔2024〕297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建设标准

(一)长桥-华泾西排水系统初雨联合调蓄工程服务于长桥排水系统和华泾西排水系统,排水体制为分流制,雨水采用强排模式。

原则同意长桥-华泾西排水系统初雨联合调蓄工程初期雨水截流标准采用5毫米,初雨调蓄池规模为(略)立方米,服务面积约6.03平方公里。

(二)原则同意臭气排放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的相关要求。

二、关于排水方案

(一)调蓄设施进水采用重力进水方式,本工程服务范围内的初期雨水分别自现状长桥和华泾西雨水泵站进水闸门井接出,经本工程配套建设的(略)初雨截流管道进入初雨调蓄池。

(二)原则同意调蓄池通过本工程新建DN500放空管接 (略) 现状 (略) 政污水管道,经污水二期南线总管,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 (略) 理。建议根据下游管道、泵站受纳能力合理确定放空时间。

三、下阶段工作建议

(一)根据《 (略) (略) 关于华泾西、华泾北、华泾南、徐浦大桥、关港排水系统详细层级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沪水务〔2024〕312号),华泾西与长桥、罗秀、华泾北共4个排水系统规划进行联合控污,总规模约(略)立方米。本工程方案提出的调蓄池在规模上存在差距;原则上需与周边排水系统初期雨水治理设施建设做好统筹, (略) 初期雨水控污设施服务面积全覆盖,初期雨水控污指标和设施总规模满足规划指标要求。建议综 (略) 级、详细层级规划要求及现状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和优化调蓄池设计方案。

(二)建议进一步对接规资等相关部门,确保调蓄池选址可落地。

(三)为更好发挥初雨调蓄池作用,本工程建议安装水质和水量监测设备。建议方案中补充并细化监测指标和技术方法,水质可考虑特征指标,水量通过水位监测实现。

(四)建议在设计阶段充分与泵站运行单位对接,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调蓄池建设方案及施工配合方案,并加强投资控制。

(五)建议调蓄池设计采用“无人值守、远程监管、定期巡检”的控制模式,实现远程的运行监视、控制和管理。

特此通知。


(略) (略)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略) 办公室 2024年12月17日印发

沪水务〔2024〕556号

(略) 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你局《关于报送<长桥-华泾西排水系统初雨联合调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的请示》(徐建〔2024〕297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建设标准

(一)长桥-华泾西排水系统初雨联合调蓄工程服务于长桥排水系统和华泾西排水系统,排水体制为分流制,雨水采用强排模式。

原则同意长桥-华泾西排水系统初雨联合调蓄工程初期雨水截流标准采用5毫米,初雨调蓄池规模为(略)立方米,服务面积约6.03平方公里。

(二)原则同意臭气排放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的相关要求。

二、关于排水方案

(一)调蓄设施进水采用重力进水方式,本工程服务范围内的初期雨水分别自现状长桥和华泾西雨水泵站进水闸门井接出,经本工程配套建设的(略)初雨截流管道进入初雨调蓄池。

(二)原则同意调蓄池通过本工程新建DN500放空管接 (略) 现状 (略) 政污水管道,经污水二期南线总管,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 (略) 理。建议根据下游管道、泵站受纳能力合理确定放空时间。

三、下阶段工作建议

(一)根据《 (略) (略) 关于华泾西、华泾北、华泾南、徐浦大桥、关港排水系统详细层级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沪水务〔2024〕312号),华泾西与长桥、罗秀、华泾北共4个排水系统规划进行联合控污,总规模约(略)立方米。本工程方案提出的调蓄池在规模上存在差距;原则上需与周边排水系统初期雨水治理设施建设做好统筹, (略) 初期雨水控污设施服务面积全覆盖,初期雨水控污指标和设施总规模满足规划指标要求。建议综 (略) 级、详细层级规划要求及现状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和优化调蓄池设计方案。

(二)建议进一步对接规资等相关部门,确保调蓄池选址可落地。

(三)为更好发挥初雨调蓄池作用,本工程建议安装水质和水量监测设备。建议方案中补充并细化监测指标和技术方法,水质可考虑特征指标,水量通过水位监测实现。

(四)建议在设计阶段充分与泵站运行单位对接,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调蓄池建设方案及施工配合方案,并加强投资控制。

(五)建议调蓄池设计采用“无人值守、远程监管、定期巡检”的控制模式,实现远程的运行监视、控制和管理。

特此通知。


(略) (略)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略) 办公室 2024年1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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