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库建设情况及分配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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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库建设情况及分配方案公示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要求,我局已完成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储备录入工作,储备规模为上年安排中央衔接资金总额(#元)的3倍,即#元。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粤财农〔2024〕171号)明确, (略)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 (略) 吸纳外省脱贫人口务工的实际情况,制定资金分配方案。

  现将《 (略)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库建设情况表》及《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 (略) 区域协作促进和帮扶科联系。

  公示期:2024年12月23日-29日

  联系电话:#

  附件:1. (略)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库建设情况表

  2.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方案



(略) (略)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1

(略)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库建设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1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

1878

合计


1878


  附件2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方案

镇街

(略)

(略)

牵头镇街资金(万元)

各镇街资金

(万元)

分配资金合计

(万元)

火 (略) (牵头)含民众

(略)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159

44

203

(略) (含南朗)

——

9

9

南区

——

4

4

港口

——

5

5

阜沙

——

4

4

三角

——

7

7

小榄(牵头)

(略)

134

74

208

西区

——

15

15

古镇

——

15

15

横栏

——

15

15

沙溪

——

9

9

镇街

(略)

(略)

牵头镇街资金(万元)

各镇街资金

(万元)

分配资金合计

(万元)

大涌

(略)

——

6

6

黄圃

——

9

9

东凤

——

12

12

东区(牵头)

(略)

85

29

114

石岐

——

13

13

五桂山

——

3

3

南头

——

14

14

三乡

——

13

13

坦洲

——

11

11

板芙

——

4

4

神湾

——

3

3

合 计

378

318

696

  分配标准:1. 火 (略) 、小榄、东区三个牵头镇街按照东西部劳务协作任务数分别安排159、134和#元,用于组织组团镇街共同开展吸纳东西部及 (略) 脱贫人口转移就业工作;2. 余下资金按照各镇街外省在中山脱贫人口就业跟踪服务人数比例分配。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要求,我局已完成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储备录入工作,储备规模为上年安排中央衔接资金总额(#元)的3倍,即#元。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粤财农〔2024〕171号)明确, (略)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 (略) 吸纳外省脱贫人口务工的实际情况,制定资金分配方案。

  现将《 (略)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库建设情况表》及《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 (略) 区域协作促进和帮扶科联系。

  公示期:2024年12月23日-29日

  联系电话:#

  附件:1. (略)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库建设情况表

  2.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方案



(略) (略)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1

(略)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库建设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1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

1878

合计


1878


  附件2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方案

镇街

(略)

(略)

牵头镇街资金(万元)

各镇街资金

(万元)

分配资金合计

(万元)

火 (略) (牵头)含民众

(略)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159

44

203

(略) (含南朗)

——

9

9

南区

——

4

4

港口

——

5

5

阜沙

——

4

4

三角

——

7

7

小榄(牵头)

(略)

134

74

208

西区

——

15

15

古镇

——

15

15

横栏

——

15

15

沙溪

——

9

9

镇街

(略)

(略)

牵头镇街资金(万元)

各镇街资金

(万元)

分配资金合计

(万元)

大涌

(略)

——

6

6

黄圃

——

9

9

东凤

——

12

12

东区(牵头)

(略)

85

29

114

石岐

——

13

13

五桂山

——

3

3

南头

——

14

14

三乡

——

13

13

坦洲

——

11

11

板芙

——

4

4

神湾

——

3

3

合 计

378

318

696

  分配标准:1. 火 (略) 、小榄、东区三个牵头镇街按照东西部劳务协作任务数分别安排159、134和#元,用于组织组团镇街共同开展吸纳东西部及 (略) 脱贫人口转移就业工作;2. 余下资金按照各镇街外省在中山脱贫人口就业跟踪服务人数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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