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改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略) (略) 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瓯海 (略) 13号(瓯海电镀基地17#标准厂房)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年加工(略)套工程电器配件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硫酸雾经密闭车间+侧边吸风装置收集后并入现有综合酸雾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涂装废气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电镀废水经分质分流收集后进入基 (略) (略) 理达标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纳管达标排放;一般包装材料由相关物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废化学品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胶渣委托有资质 (略) 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生产车 (略) ,机械设备合理设置;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点击查看>>*65; 传真:0577-88点击查看>>*65
通讯地址: (略)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略)
2024年12月23日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略) (略) 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瓯海 (略) 13号(瓯海电镀基地17#标准厂房)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年加工(略)套工程电器配件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硫酸雾经密闭车间+侧边吸风装置收集后并入现有综合酸雾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涂装废气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达标排放;电镀废水经分质分流收集后进入基 (略) (略) 理达标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纳管达标排放;一般包装材料由相关物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废化学品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胶渣委托有资质 (略) 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生产车 (略) ,机械设备合理设置;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点击查看>>*65; 传真:0577-88点击查看>>*65
通讯地址: (略)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略)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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