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查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加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查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加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查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县(中、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西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经政府同意,现将《加查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等法律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决策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决策。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
三、根据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讨论,提出调整意见建议并按程序上报批准后公布。
加查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内容 | 承办单位 | 计划决策时间 | 备注 |
1 | 《西 (略) 加查县森林和草原防火规划(2024-2033年)》 | 加查县林 (略) | 2024年5月 |
加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查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县(中、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西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经政府同意,现将《加查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等法律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决策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决策。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
三、根据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讨论,提出调整意见建议并按程序上报批准后公布。
加查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内容 | 承办单位 | 计划决策时间 | 备注 |
1 | 《西 (略) 加查县森林和草原防火规划(2024-2033年)》 | 加查县林 (略) | 2024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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