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华连江金枪鱼、鱿鱼加工基地项目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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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华连江金枪鱼、鱿鱼加工基地项目批前公示

鸿华连江金枪鱼、鱿鱼加工基地项目位于国家远洋渔业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建设单位为福 (略) 。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大于等于1.1且小于等于2.6,建筑高度小于等于40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M2W2),主要规划功能为车间、冷链加工中心和综合楼等。现建设 (略)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利害关系人有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可在公示期 (略) 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权利。联系电话:*,地址:连江县凤 (略) 32号连江县自然资 (略) ,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鸿华连江金枪鱼、鱿鱼加工基地项目

连江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23日

鸿华连江金枪鱼、鱿鱼加工基地项目位于国家远洋渔业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建设单位为福 (略) 。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大于等于1.1且小于等于2.6,建筑高度小于等于40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M2W2),主要规划功能为车间、冷链加工中心和综合楼等。现建设 (略)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利害关系人有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可在公示期 (略) 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权利。联系电话:*,地址:连江县凤 (略) 32号连江县自然资 (略) ,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鸿华连江金枪鱼、鱿鱼加工基地项目

连江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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