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发改政务审〔2024〕48号
(略) (略) :
报来《关 (略) 公共安全应急联动中心暨 (略)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许市公函〔2024〕2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2024年12月10日,我委会同河南省中豫 (略) 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审查专家组, (略) 公共安全应急联动中心暨 (略) 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形成了专家审查意见。项目单位根据审查 (略) 公共安全应急联动中心暨 (略) 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修订完善,河南省中豫 (略) 对修订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报告。根据专家组意见、审查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 (略) 公共安全应急联动中心暨 (略) 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魏武大道与建安 (略) (略) 业务技术用房( (略) 突应急联动中心)。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设任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建设公共安全应急联动指挥中心, (略) 联动联勤单位、处置部门以及一线工作人员;二是建设 (略) ,涵盖“市带县”110 (略) 警系统、警务协同群系统、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多维情报研判系统、情指行勤务管理系统、应用支持系统等;三是数据中心机房建设及配套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略)元, (略) (略) 案件补助资金和非税收入。
五、同意项目单位在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等环节委托有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需在国家、省、市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环保和节能等要求,依法组织实施。
七、请你单位据此批复开展下步工作,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程序报有关部门核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2024年12月19日
许发改政务审〔2024〕48号
(略) (略) :
报来《关 (略) 公共安全应急联动中心暨 (略)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许市公函〔2024〕2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2024年12月10日,我委会同河南省中豫 (略) 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审查专家组, (略) 公共安全应急联动中心暨 (略) 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形成了专家审查意见。项目单位根据审查 (略) 公共安全应急联动中心暨 (略) 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修订完善,河南省中豫 (略) 对修订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报告。根据专家组意见、审查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 (略) 公共安全应急联动中心暨 (略) 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魏武大道与建安 (略) (略) 业务技术用房( (略) 突应急联动中心)。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设任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建设公共安全应急联动指挥中心, (略) 联动联勤单位、处置部门以及一线工作人员;二是建设 (略) ,涵盖“市带县”110 (略) 警系统、警务协同群系统、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多维情报研判系统、情指行勤务管理系统、应用支持系统等;三是数据中心机房建设及配套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略)元, (略) (略) 案件补助资金和非税收入。
五、同意项目单位在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等环节委托有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需在国家、省、市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环保和节能等要求,依法组织实施。
七、请你单位据此批复开展下步工作,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程序报有关部门核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