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博洋粮食收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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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博洋粮食收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调查)公示材料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玉满金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穆棱市博洋粮食收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地点: (略) 八面 (略)

建设单位: (略) 博洋 (略)

建设内容: (略) 博洋 (略) 现有工程占地面积8345.3m2,现有1栋库房,建筑面积 800m2:1 间办公室、1 间车库及门卫;1 座粮仓,占地面积 400m2;1 间锅炉房建筑面积 128m2,内设一台 2th 燃煤链条炉,用于生产用 (略) 供暖;1座日烘干能力 300td 烘干塔。年烘干玉米 2000t,及仓储销售大豆 1000t。本项目 (略) 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本项目将锅炉房原有的1台 2th 燃煤链条炉拆除,新建1台 4th 生物质热风炉:现有车库及门卫拆除,新建1间库房,建筑面积2500m2:新建1座粮仓,占地面积 270m2。本项目年烘干玉米新增 *t,新增年烘干水稻6000t,现有工程仓储大豆清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烘干玉米总量为 *t,年烘干水稻6000t。

公示时间: 2024 年12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 月 21 日

联系人: 于明勇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意见

附件2:验收监测报告表

, (略)

(调查)公示材料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玉满金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穆棱市博洋粮食收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地点: (略) 八面 (略)

建设单位: (略) 博洋 (略)

建设内容: (略) 博洋 (略) 现有工程占地面积8345.3m2,现有1栋库房,建筑面积 800m2:1 间办公室、1 间车库及门卫;1 座粮仓,占地面积 400m2;1 间锅炉房建筑面积 128m2,内设一台 2th 燃煤链条炉,用于生产用 (略) 供暖;1座日烘干能力 300td 烘干塔。年烘干玉米 2000t,及仓储销售大豆 1000t。本项目 (略) 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本项目将锅炉房原有的1台 2th 燃煤链条炉拆除,新建1台 4th 生物质热风炉:现有车库及门卫拆除,新建1间库房,建筑面积2500m2:新建1座粮仓,占地面积 270m2。本项目年烘干玉米新增 *t,新增年烘干水稻6000t,现有工程仓储大豆清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烘干玉米总量为 *t,年烘干水稻6000t。

公示时间: 2024 年12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 月 21 日

联系人: 于明勇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意见

附件2: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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