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扩容工程水城段花戛乡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地块 (略) (略) 花戛乡吴王村。由花戛苗族布依族彝族乡人民政府规划开发沪昆国 (略) 安顺至盘州 (黔滇界)扩容工程(水城段)花戛乡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2000大地坐标勘界红线图,调查地块范围总用地面积7086.70m2(10.63亩),中心坐标东经为104.#°、北纬为26.#°,北侧为吴王村农用地,东侧林地、西侧为吴王村村民组、南侧为吴王村农用地。
调查地块主要用作建设搬迁安置房,地块历史使用情况较简单,根 (略) 土地利用现状图,调查地块在开发前为林地、农村宅基地、 (略) 、果园及草地。根据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调查地块目前未动工建设。调查地块现状用途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02园地(0201果园)、03林地(0301乔木林地)、04草地(0403其他草地)、0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0 (略) #村道用地)和07居住用地(0703农村宅基地),调查地块用地类型为《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017)中的02园地(0201果园)、03林地(0301乔木林地)、04草地(0404其他草地)、10交通运输用地(100 (略) )和07居住用地(0702农村宅基地)。
调查地块用途变更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居住用地(07)中农村宅基地(#)中一类农村宅基地(#),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的建设用地(H)中的城乡居民建设用地中(H1)的村庄建设用地(H14),调查地块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R)。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该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为乔木林地、草地、果园、 (略) 、农村宅基地。地块受到周边地块通过垂直入渗、地表漫流和大气沉降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周边地块的土壤环境风险可接受,地块可按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调查活动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的调查
地块内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可能影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利用方式,未查询到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过废油泄漏等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现土壤存在明显颜色异常、油渍、异味等污染痕迹。
通过对地块周边1km范围内进行现场走访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主要 (略) 和农田,地块受到周边地块通过垂直入渗、地表漫流和大气沉降污染到调查地块的可能性较小。
故判断调查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未发生可能污染本地块的情况,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符合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的相关要求,调查活动经第一阶段调查即可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可以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开发利用。
调查地块 (略) (略) 花戛乡吴王村。由花戛苗族布依族彝族乡人民政府规划开发沪昆国 (略) 安顺至盘州 (黔滇界)扩容工程(水城段)花戛乡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2000大地坐标勘界红线图,调查地块范围总用地面积7086.70m2(10.63亩),中心坐标东经为104.#°、北纬为26.#°,北侧为吴王村农用地,东侧林地、西侧为吴王村村民组、南侧为吴王村农用地。
调查地块主要用作建设搬迁安置房,地块历史使用情况较简单,根 (略) 土地利用现状图,调查地块在开发前为林地、农村宅基地、 (略) 、果园及草地。根据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调查地块目前未动工建设。调查地块现状用途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02园地(0201果园)、03林地(0301乔木林地)、04草地(0403其他草地)、0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0 (略) #村道用地)和07居住用地(0703农村宅基地),调查地块用地类型为《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017)中的02园地(0201果园)、03林地(0301乔木林地)、04草地(0404其他草地)、10交通运输用地(100 (略) )和07居住用地(0702农村宅基地)。
调查地块用途变更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居住用地(07)中农村宅基地(#)中一类农村宅基地(#),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的建设用地(H)中的城乡居民建设用地中(H1)的村庄建设用地(H14),调查地块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R)。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该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为乔木林地、草地、果园、 (略) 、农村宅基地。地块受到周边地块通过垂直入渗、地表漫流和大气沉降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周边地块的土壤环境风险可接受,地块可按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调查活动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的调查
地块内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可能影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利用方式,未查询到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过废油泄漏等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现土壤存在明显颜色异常、油渍、异味等污染痕迹。
通过对地块周边1km范围内进行现场走访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主要 (略) 和农田,地块受到周边地块通过垂直入渗、地表漫流和大气沉降污染到调查地块的可能性较小。
故判断调查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未发生可能污染本地块的情况,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符合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的相关要求,调查活动经第一阶段调查即可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可以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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