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220千伏塔岭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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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220千伏塔岭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报来河源220千伏塔岭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核准信息表、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连平县 (略) 负荷发展需求,解决塔岭站主变不满足N-1的问题,为连平县经济发展提供充分能源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河源220千伏塔岭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412-#-04-01-#)。
  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连平县忠信镇341省道东侧。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塔岭站本期扩建1台180兆伏安主变,新建10千伏出线10回,主变低压侧装设5组8兆乏电容器和1组10兆乏电抗器。建设配套的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2595.#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19.#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0%。
  五、项目采用标准化设计,注重变电站各系统的节能措施,合理规划系统和选择设备;采用绿色环保的原材料;采用低损耗高效能主变压器;采用节能、节水、低噪声设备。通过上述“四节一环保”措施,依靠科学技术降低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六、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等招标和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连府国用(2004)第#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 (略)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报来河源220千伏塔岭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核准信息表、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连平县 (略) 负荷发展需求,解决塔岭站主变不满足N-1的问题,为连平县经济发展提供充分能源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河源220千伏塔岭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412-#-04-01-#)。
  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连平县忠信镇341省道东侧。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塔岭站本期扩建1台180兆伏安主变,新建10千伏出线10回,主变低压侧装设5组8兆乏电容器和1组10兆乏电抗器。建设配套的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2595.#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19.#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0%。
  五、项目采用标准化设计,注重变电站各系统的节能措施,合理规划系统和选择设备;采用绿色环保的原材料;采用低损耗高效能主变压器;采用节能、节水、低噪声设备。通过上述“四节一环保”措施,依靠科学技术降低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六、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等招标和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连府国用(2004)第#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 (略)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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