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河东沙地典型示范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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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河东沙地典型示范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罗县 (略) :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河东沙地典 (略)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4〕3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河东沙地典 (略) 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11-#-15-0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林草植被覆盖率,改 (略) 周边生态环境,构建健康稳定的林草生态系统,对促进平罗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意义重大。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红崖子乡境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总面积691.7亩,其中:沙障典 (略) 647.1亩,原有植 (略) 44.6亩。沙障典 (略) 共展示6种典型工程固沙治理模式,其中:稻草沙障建设400亩,秸秆沙障建设200亩, (略) 沙障建设10.6亩,刷状沙障11.5亩,降解沙障12.6亩,芦苇沙障12.4亩。生物治沙采用灌草搭配结合工程治沙的多种沙障模式,主要种植沙冬青、梭梭、毛条、花棒、扬柴、沙拐枣、沙柳、柠条、四翅滨藜灌木,撒播点播沙蒿、沙打望、柠条、花棒等耐旱、耐寒、萌蘖性强、根系发达的灌草种子691.7亩,人工蓝藻生物土壤结皮600亩;布设4m宽防火通道843m。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12月-2025年5月,养护期两年。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46.#元,其中:工程费用310.#元,其他费用25.#元,预备费10.#元。

资金来源:2024年第五 (略) 财政林业草原补助资金346.#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 (略) (略) ,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 (略) 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 (略)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 (略) :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河东沙地典 (略)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4〕3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河东沙地典 (略) 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11-#-15-0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林草植被覆盖率,改 (略) 周边生态环境,构建健康稳定的林草生态系统,对促进平罗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意义重大。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红崖子乡境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总面积691.7亩,其中:沙障典 (略) 647.1亩,原有植 (略) 44.6亩。沙障典 (略) 共展示6种典型工程固沙治理模式,其中:稻草沙障建设400亩,秸秆沙障建设200亩, (略) 沙障建设10.6亩,刷状沙障11.5亩,降解沙障12.6亩,芦苇沙障12.4亩。生物治沙采用灌草搭配结合工程治沙的多种沙障模式,主要种植沙冬青、梭梭、毛条、花棒、扬柴、沙拐枣、沙柳、柠条、四翅滨藜灌木,撒播点播沙蒿、沙打望、柠条、花棒等耐旱、耐寒、萌蘖性强、根系发达的灌草种子691.7亩,人工蓝藻生物土壤结皮600亩;布设4m宽防火通道843m。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12月-2025年5月,养护期两年。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46.#元,其中:工程费用310.#元,其他费用25.#元,预备费10.#元。

资金来源:2024年第五 (略) 财政林业草原补助资金346.#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 (略) (略) ,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 (略) 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 (略)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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