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100亿支吸管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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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100亿支吸管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安徽 (略) 《安徽 (略) 年产100亿支吸管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安徽 (略) 年产100亿支吸管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 (略) 年产100亿支吸管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砀山县经 (略) 310国道南侧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拓睿 (略)

公示时间:

2024.12.23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 (略) 年产100亿支吸管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

建设地点: (略) 砀山县经 (略) 310国道南侧;

占地面积:扩建项目位于现有厂房一内,占地面积4806m2

项目投资:(略)元;

建设内容:安徽 (略) 在现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项目新增20套吸管生产线,配套挤出机、造粒机等设备,配有环保设备、变配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00亿支吸管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挤塑、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浓度能满足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表1中标准限制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扩建项目用水主要是挤塑冷却用水,挤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人员从现有项目中调剂解决,故不新增生活污水。

3、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东、南、西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要求,厂界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4类标准要求,西北侧敏感点阚油坊村、西南侧敏感点范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略))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废边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在一般固废间,废包装材料统 (略) ,废边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小部 (略) 理。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 (略) 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 (略) (略) 砀山县生 (略) 政府 (略) 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安徽 (略)
相关文件:项目已于2024年7月18日由砀山经 (略) 管理委员会以砀开发备案【2024】41号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407-(略)-04-01-(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 (略) 窗口

联系电话:

0557-(略)

邮箱:

*@*q.com

通讯地址: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 (略)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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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 (略) 《安徽 (略) 年产100亿支吸管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安徽 (略) 年产100亿支吸管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 (略) 年产100亿支吸管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砀山县经 (略) 310国道南侧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拓睿 (略)

公示时间:

2024.12.23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 (略) 年产100亿支吸管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

建设地点: (略) 砀山县经 (略) 310国道南侧;

占地面积:扩建项目位于现有厂房一内,占地面积4806m2

项目投资:(略)元;

建设内容:安徽 (略) 在现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项目新增20套吸管生产线,配套挤出机、造粒机等设备,配有环保设备、变配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00亿支吸管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挤塑、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浓度能满足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表1中标准限制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扩建项目用水主要是挤塑冷却用水,挤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人员从现有项目中调剂解决,故不新增生活污水。

3、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东、南、西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要求,厂界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4类标准要求,西北侧敏感点阚油坊村、西南侧敏感点范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略))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废边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在一般固废间,废包装材料统 (略) ,废边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小部 (略) 理。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 (略) 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 (略) (略) 砀山县生 (略) 政府 (略) 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安徽 (略)
相关文件:项目已于2024年7月18日由砀山经 (略) 管理委员会以砀开发备案【2024】41号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407-(略)-04-01-(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 (略) 窗口

联系电话:

0557-(略)

邮箱:

*@*q.com

通讯地址: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 (略)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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