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前湾港区泛亚码头109#泊位安全绿色设施改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青岛港前湾港区泛亚码头109#泊位安全绿色设施改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青岛港 (略) 泛亚码头(109#泊位)安全绿色设施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 (略) 薛 (略) 27号、前湾港南 (略) | |
建设单位: | 青岛新前湾集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恒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27日 |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位于青岛西 (略) 薛 (略) 27号、前湾港南 (略) ,不新增用海、用地及建构筑物,不改变现有工程用海方式、用海类型,利用现有岸边集装箱装卸设备,进行危险货物集装箱的直装直取,增加109#泊位《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2.2项、4.1项、4.2项、5.1项、第8类(不含副危险为6.1项的危险货物)、第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装卸作业功能。项目不涉及危险品堆存,因业务需要涉及危险品堆存改扩建的,另行环评。项目危险货物集装箱吞吐能力不超过1.(略)TEU/a,设计年吞吐量、泊位等级不变。 项目总投资(略)元,环保投资(略)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书》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报告,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不新增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 (二)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备案。危险货物包装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执行;项目应加强自动报警系统和联控联锁系统的设置和管理,完善事故废水三级防控措施;依托依托现有钢构事故泄漏箱、消防物资及事故应急池(524.8m3)等;完善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略) 清污单位、港航企业、 (略) 及周边码头联动机制,定期检查围油栏、收油机、吸油材料、溢油分散剂、储存装置、盛装破损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应急套箱等应急装置配备,保证三级防控体系和应急物资完善,应急设备运行良好。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略) 西 (略) 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略)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 (略) (略) 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略) |
项目名称: | 青岛港 (略) 泛亚码头(109#泊位)安全绿色设施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 (略) 薛 (略) 27号、前湾港南 (略) | |
建设单位: | 青岛新前湾集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恒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27日 |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位于青岛西 (略) 薛 (略) 27号、前湾港南 (略) ,不新增用海、用地及建构筑物,不改变现有工程用海方式、用海类型,利用现有岸边集装箱装卸设备,进行危险货物集装箱的直装直取,增加109#泊位《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2.2项、4.1项、4.2项、5.1项、第8类(不含副危险为6.1项的危险货物)、第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装卸作业功能。项目不涉及危险品堆存,因业务需要涉及危险品堆存改扩建的,另行环评。项目危险货物集装箱吞吐能力不超过1.(略)TEU/a,设计年吞吐量、泊位等级不变。 项目总投资(略)元,环保投资(略)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书》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报告,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不新增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 (二)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备案。危险货物包装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执行;项目应加强自动报警系统和联控联锁系统的设置和管理,完善事故废水三级防控措施;依托依托现有钢构事故泄漏箱、消防物资及事故应急池(524.8m3)等;完善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略) 清污单位、港航企业、 (略) 及周边码头联动机制,定期检查围油栏、收油机、吸油材料、溢油分散剂、储存装置、盛装破损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应急套箱等应急装置配备,保证三级防控体系和应急物资完善,应急设备运行良好。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略) 西 (略) 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略)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 (略) (略) 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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