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厂亚普股份成都分厂新增注油管吹塑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对《亚普 (略) 成都分厂亚普股份成都分厂新增注油管吹塑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四川省国衡 (略) 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四川 (略) ?四 (略) 东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3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777号3楼25号窗口龙泉驿 (略) 环境影响评价窗口(龙泉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传真:028-*;邮编:*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亚普 (略) 成都分厂亚普股份成都分厂新增注油管吹塑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12.20 | |
2 | 四川省国衡 (略) 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 | 2024.12.20 | |
3 | 四川 (略) ?四 (略) 东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 | 2024.12.2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对《亚普 (略) 成都分厂亚普股份成都分厂新增注油管吹塑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四川省国衡 (略) 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四川 (略) ?四 (略) 东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3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777号3楼25号窗口龙泉驿 (略) 环境影响评价窗口(龙泉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传真:028-*;邮编:*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亚普 (略) 成都分厂亚普股份成都分厂新增注油管吹塑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12.20 | |
2 | 四川省国衡 (略) 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 | 2024.12.20 | |
3 | 四川 (略) ?四 (略) 东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 | 2024.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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