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扩建用地基础建设工程第三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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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扩建用地基础建设工程第三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扩建用地基础建设工程(第三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 (略) 5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0-#

  传 真:0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扩建用地基础建设工程(第三期)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略) 龙口镇人民政府

项目概况

(略) (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扩建用地基础建设工程(第三期)位于龙口镇域西部,共包 (略) 的建设,分 (略) 环路、凤沙大道。 (略) 起点坐标:E112°51′13.496″,N22°47′6.130″,终点坐标:E112°51′46.76″,N22°46′58.076″;凤沙大道起点坐标:E112°51′43.366″,N22°47′4.495″,终点坐标:E112°51′40.424″,N22°46′54.116″,道路长度分别为332m、965m,路基宽度分别为33m、24m,主线设计速度为4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水、排水、通信、电力、照明、绿化工程。项目不涉及施工营地、拌合场、取土场、临时表土堆放场等工程。

环评机构

广东省向日葵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严格按《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②严格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 (略) 理后回用,不得外排。
③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界设置围挡、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略) 施工设备、安排施工时间,应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和运输。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④严格落实施工期固体废 (略) 置措施。妥善做好固体废弃物的 (略) 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经收集后统一运至建筑垃圾消 (略) 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规定严格的活动范围,不得随意破坏 (略) 地表植被;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施工点的植被和景观。
㈥严格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沿线的合理规划 (略) ,应避免在噪声达标距离内规划集 (略) 、医院和学校等敏感点。项目建成通车后,确保沿线各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声环 (略) 噪声限值。加强沿线敏感目标噪声影响跟踪监测,根据营运期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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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扩建用地基础建设工程(第三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 (略) 5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0-#

  传 真:0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扩建用地基础建设工程(第三期)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略) 龙口镇人民政府

项目概况

(略) (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扩建用地基础建设工程(第三期)位于龙口镇域西部,共包 (略) 的建设,分 (略) 环路、凤沙大道。 (略) 起点坐标:E112°51′13.496″,N22°47′6.130″,终点坐标:E112°51′46.76″,N22°46′58.076″;凤沙大道起点坐标:E112°51′43.366″,N22°47′4.495″,终点坐标:E112°51′40.424″,N22°46′54.116″,道路长度分别为332m、965m,路基宽度分别为33m、24m,主线设计速度为4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水、排水、通信、电力、照明、绿化工程。项目不涉及施工营地、拌合场、取土场、临时表土堆放场等工程。

环评机构

广东省向日葵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严格按《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②严格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 (略) 理后回用,不得外排。
③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界设置围挡、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略) 施工设备、安排施工时间,应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和运输。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④严格落实施工期固体废 (略) 置措施。妥善做好固体废弃物的 (略) 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经收集后统一运至建筑垃圾消 (略) 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规定严格的活动范围,不得随意破坏 (略) 地表植被;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施工点的植被和景观。
㈥严格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沿线的合理规划 (略) ,应避免在噪声达标距离内规划集 (略) 、医院和学校等敏感点。项目建成通车后,确保沿线各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声环 (略) 噪声限值。加强沿线敏感目标噪声影响跟踪监测,根据营运期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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