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年产金属制日用品1200万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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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年产金属制日用品1200万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广东 (略) 年产金属制日用品(略)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 (略) 5号,邮编:(略)

  联系电话:0750-(略)

  传 真:0750-(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年产金属制日用品(略)个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广东 (略) 年产金属制日用品(略)个新建项 (略) 址山镇鹤山工业城址山龙 (略) 万洋众创城工业产业园B5栋,项目总占地面积1356平方米,主要从事金属制日用品制造。主要工艺为熔融、压铸、去波锋、机加工、抛光、研磨、振光、浸泡/外发电镀、喷漆、烘干、激光打标等。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项目生活污水(450吨/年)经三级化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江门高新技术产 (略) 址山 (略) 理厂纳管水标准的 (略) (略) 排入江门高新技术产 (略) 址山 (略) (略) 理。生产废水交零 (略) (略) 理。
②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的“金属熔炼(化)-感应电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者,TVOC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非(略)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总VOCs参照《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略)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中非(略)烷总 (略) 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③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经采 (略) 、合理布置、隔音和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
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 (略) 理;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进行收集,加强综合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 (略) 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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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沙坪 (略) 5号,邮编:(略)

  联系电话:0750-(略)

  传 真:0750-(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年产金属制日用品(略)个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广东 (略) 年产金属制日用品(略)个新建项 (略) 址山镇鹤山工业城址山龙 (略) 万洋众创城工业产业园B5栋,项目总占地面积1356平方米,主要从事金属制日用品制造。主要工艺为熔融、压铸、去波锋、机加工、抛光、研磨、振光、浸泡/外发电镀、喷漆、烘干、激光打标等。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项目生活污水(450吨/年)经三级化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江门高新技术产 (略) 址山 (略) 理厂纳管水标准的 (略) (略) 排入江门高新技术产 (略) 址山 (略) (略) 理。生产废水交零 (略) (略) 理。
②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的“金属熔炼(化)-感应电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者,TVOC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非(略)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总VOCs参照《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略)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中非(略)烷总 (略) 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③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经采 (略) 、合理布置、隔音和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
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 (略) 理;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进行收集,加强综合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 (略) 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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