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盆制作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花盆制作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翁源县翁羽兰艺创意有限公司花盆制作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翁源县 (略) 花盆制作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 (略) 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略)
联系电话:0751-(略)
传 真:0751-(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翁源县 (略) 花盆制作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翁源县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翁源县江尾镇松岗村松岗村委会旁 |
环评机构 | 核工业二九O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翁源县 (略) 项目选址于 (略) 翁源县江尾镇松岗村松岗村委会旁(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4°04′22.469″,N24°29′8.243″),拟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建设花盆制作基地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花盆制作厂房、办公室、储存仓库、发包仓库,购置花盆生产设备等配套设施。项目主要原材料为PP颗粒(聚(略)烯)、UV油墨、活性碳,主要产品为塑料制造花盆、营养杯等,产能为(略)个/年。本项目劳动定员1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人,厂区不提供生活住宿和食堂。项目拟实行“2班”制,每班8小时,每天2班,年生产300天。 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 (略) 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5-(略)-04-01-(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 (略) 管网。运营期注塑冷却 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 (略) 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略))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利用,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有注塑工序废气、印刷工序废气和破碎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粉尘。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G1)排放;粉尘通过设置独立的操作间,减少无组织排放。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参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参考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的第II时段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VOCs和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表A. (略) 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应重视高噪声设备及车间 (略) , (略) 绿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和职工环保意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和4类(靠省道一侧)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原料堆放、固体废 (略) 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根据生产需求合理设置贮存场所,原料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严禁露天堆存,堆放点须按照防风、防雨、防渗漏的要求进行设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规定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规定的要求。运营期塑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全部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废活性炭、废油墨罐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在车间内危险废 (略) ,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生活 (略) 域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2024年12月23日
翁源县翁羽兰艺创意有限公司花盆制作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翁源县 (略) 花盆制作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 (略) 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略)
联系电话:0751-(略)
传 真:0751-(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翁源县 (略) 花盆制作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翁源县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翁源县江尾镇松岗村松岗村委会旁 |
环评机构 | 核工业二九O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翁源县 (略) 项目选址于 (略) 翁源县江尾镇松岗村松岗村委会旁(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4°04′22.469″,N24°29′8.243″),拟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建设花盆制作基地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花盆制作厂房、办公室、储存仓库、发包仓库,购置花盆生产设备等配套设施。项目主要原材料为PP颗粒(聚(略)烯)、UV油墨、活性碳,主要产品为塑料制造花盆、营养杯等,产能为(略)个/年。本项目劳动定员1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人,厂区不提供生活住宿和食堂。项目拟实行“2班”制,每班8小时,每天2班,年生产300天。 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 (略) 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5-(略)-04-01-(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 (略) 管网。运营期注塑冷却 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 (略) 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略))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利用,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有注塑工序废气、印刷工序废气和破碎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粉尘。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G1)排放;粉尘通过设置独立的操作间,减少无组织排放。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参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参考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的第II时段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VOCs和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表A. (略) 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应重视高噪声设备及车间 (略) , (略) 绿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和职工环保意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和4类(靠省道一侧)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原料堆放、固体废 (略) 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根据生产需求合理设置贮存场所,原料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严禁露天堆存,堆放点须按照防风、防雨、防渗漏的要求进行设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规定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规定的要求。运营期塑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全部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废活性炭、废油墨罐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在车间内危险废 (略) ,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生活 (略) 域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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