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屠宰1500万只毛鸡及年加工8000吨鸡肉调理产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年屠宰1500万只毛鸡及年加工8000吨鸡肉调理产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莘县鑫 (略) 年屠宰*只毛鸡及年加工8000吨鸡肉调理产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屠宰*只毛鸡及年加工8000吨鸡肉调理产品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莘县鑫 (略) ;
3、建设地点:山东省莘县朝城镇刘庄村东南5 (略) (朝城镇工 (略) 内);
4、项目概况:依托 (略) 进行建设,无新增用地。对现有构筑物进行改造,新建800平方米生产车间,200平方米速冻间,同时改造现 (略) 理设施。计划拆除现有的屠宰生产线(包括不锈钢烫池、脱毛机、预冷机、链条设备等),新购置高速自动屠宰生产线、脱毛机、预冷机、滚揉机、盐水注射机、螺杆式制冷压缩机等设备用于生产。建设完成后,全厂形成*只/年的毛鸡屠宰能力,年产白条冻鸡*只、鸡肉调理产品8000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
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联系人:李经理*)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人:张工 *)提供查询、查阅服务。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链接:http://**_HQCsbyTUACMCSH2K3g?pwd。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以拟建项目厂址为中心,半径1.0km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_w-i5fQyUw?pwd=7h1u
五.征求意见期限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6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征求意见日期内,可以通过电话(建设单位联系人:李经理*)、电子邮件(*@*q.com)向建设单位提出。
莘县鑫 (略)
2024年12月23日
《莘县鑫 (略) 年屠宰*只毛鸡及年加工8000吨鸡肉调理产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屠宰*只毛鸡及年加工8000吨鸡肉调理产品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莘县鑫 (略) ;
3、建设地点:山东省莘县朝城镇刘庄村东南5 (略) (朝城镇工 (略) 内);
4、项目概况:依托 (略) 进行建设,无新增用地。对现有构筑物进行改造,新建800平方米生产车间,200平方米速冻间,同时改造现 (略) 理设施。计划拆除现有的屠宰生产线(包括不锈钢烫池、脱毛机、预冷机、链条设备等),新购置高速自动屠宰生产线、脱毛机、预冷机、滚揉机、盐水注射机、螺杆式制冷压缩机等设备用于生产。建设完成后,全厂形成*只/年的毛鸡屠宰能力,年产白条冻鸡*只、鸡肉调理产品8000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
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联系人:李经理*)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人:张工 *)提供查询、查阅服务。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链接:http://**_HQCsbyTUACMCSH2K3g?pwd。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以拟建项目厂址为中心,半径1.0km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_w-i5fQyUw?pwd=7h1u
五.征求意见期限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6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征求意见日期内,可以通过电话(建设单位联系人:李经理*)、电子邮件(*@*q.com)向建设单位提出。
莘县鑫 (略)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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