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智能卫浴钢化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高端智能卫浴钢化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肇庆宽晟玻璃科技有限公司高端智能卫浴钢化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项目名称

肇庆 (略) 高端智能卫浴钢化镜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肇庆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金利镇金淘工业园金源大道西厂房四、厂房五、厂房七

(E112°45′47.720″,N23°6′9.901″)

评价类别

报告表

环评单位

(略) (略)

建设规模(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总投资*万元。本项目投产后主要从事卫浴钢化镜的生产、销售,设计年产新型钢化环保镜*t/a,新型钢化卫浴镜*t/a,新型钢化智能镜*t/a。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水:经三级化 (略) (略) (略) 进入金淘工业 (略) 理厂;磨边工序湿法作业产生的喷淋水经沉淀 (略) 理后回用;清洗工序废水经导流渠汇入沉淀池, (略) 理后回用于磨边工序湿法作业;化学钢化后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妥善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 (略) 置;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回用于磨边湿法作业。

二、废气:淋漆、烤干废气有机废气通过“蓄热催化燃烧(RCO)”处 (略) 理。

三、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置。

四、噪声:选 (略) 生产设备,采用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

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金淘工业 (略) 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排入金淘工业 (略) 理厂。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参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略) 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有关规定。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肇庆宽晟玻璃科技有限公司高端智能卫浴钢化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项目名称

肇庆 (略) 高端智能卫浴钢化镜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肇庆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金利镇金淘工业园金源大道西厂房四、厂房五、厂房七

(E112°45′47.720″,N23°6′9.901″)

评价类别

报告表

环评单位

(略) (略)

建设规模(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总投资*万元。本项目投产后主要从事卫浴钢化镜的生产、销售,设计年产新型钢化环保镜*t/a,新型钢化卫浴镜*t/a,新型钢化智能镜*t/a。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水:经三级化 (略) (略) (略) 进入金淘工业 (略) 理厂;磨边工序湿法作业产生的喷淋水经沉淀 (略) 理后回用;清洗工序废水经导流渠汇入沉淀池, (略) 理后回用于磨边工序湿法作业;化学钢化后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妥善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 (略) 置;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回用于磨边湿法作业。

二、废气:淋漆、烤干废气有机废气通过“蓄热催化燃烧(RCO)”处 (略) 理。

三、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置。

四、噪声:选 (略) 生产设备,采用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

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金淘工业 (略) 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排入金淘工业 (略) 理厂。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参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略) 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有关规定。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