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终止惠水涟江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惠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终止惠水涟江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4年6月11日,我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收到 (略) 提交《关于申请中止医保服务的报告》,截止2024年12月12日, (略) 申请中止医保服务超180日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服务申请,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 (略) 令第2号)第四十二条“定点医疗机构可提出中止医保协议申请,经经办机构同意,可以中止医保协议但中止时间不得超过180日,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协议中止超过180日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协议申请的,原则上医保协议自动终止。”之规定,故惠水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与 (略) 的医保协议于2024年12月13日正式终止,该院不再是黔南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特此公告!
惠水县 (略)
2024年12月23日
2024年6月11日,我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收到 (略) 提交《关于申请中止医保服务的报告》,截止2024年12月12日, (略) 申请中止医保服务超180日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服务申请,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 (略) 令第2号)第四十二条“定点医疗机构可提出中止医保协议申请,经经办机构同意,可以中止医保协议但中止时间不得超过180日,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协议中止超过180日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协议申请的,原则上医保协议自动终止。”之规定,故惠水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与 (略) 的医保协议于2024年12月13日正式终止,该院不再是黔南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特此公告!
惠水县 (略)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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