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姚市海塘安澜综合提升工程陶家路江以东段一期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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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余姚市海塘安澜综合提升工程陶家路江以东段一期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的规定。宁波 (略) 于2024年12月20日组织 (略) 海塘安澜综合提升工程( (略) 江以东段)一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并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组成。验收组认为, (略) 海塘安澜综合提升工程( (略) 江以东段)一期施工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 (略) 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单位该项目负责人联系。

级别:区级

建设单位: (略) (略)

代建单位: (略) 流域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

验收技术服务单位: (略) 水利水电规 (略)

建设地点:浙江省/ (略) / (略)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的规定。宁波 (略) 于2024年12月20日组织 (略) 海塘安澜综合提升工程( (略) 江以东段)一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并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组成。验收组认为, (略) 海塘安澜综合提升工程( (略) 江以东段)一期施工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 (略) 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单位该项目负责人联系。

级别:区级

建设单位: (略) (略)

代建单位: (略) 流域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

验收技术服务单位: (略) 水利水电规 (略)

建设地点:浙江省/ (略)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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