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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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委托编制《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顺昌县双溪 (略) 北侧( (略) )地块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单位: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建设内容:项目占地3555.05平方米,建设有一栋5层构筑物,1~3层主要为办公作用,4层为微生物实验室(含BSL-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HIV实验室、结核病实验室等),5层为理化实验室,并配套建设 (略) 理站 (略) 理设施等其他辅助工程。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职工定员共35人,单班制,8h/d。

(7)总投资:(略)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县政府配套资金。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顺 (略) 22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599-(略)

传 真:0599-(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义洲街道夺锦标弄62号三层-68室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详见本公示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公示单位: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委托编制《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顺昌县双溪 (略) 北侧( (略) )地块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单位: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建设内容:项目占地3555.05平方米,建设有一栋5层构筑物,1~3层主要为办公作用,4层为微生物实验室(含BSL-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HIV实验室、结核病实验室等),5层为理化实验室,并配套建设 (略) 理站 (略) 理设施等其他辅助工程。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职工定员共35人,单班制,8h/d。

(7)总投资:(略)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县政府配套资金。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顺 (略) 22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599-(略)

传 真:0599-(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义洲街道夺锦标弄62号三层-68室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详见本公示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公示单位: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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