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4年12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4年12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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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1 (略) (略)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吨水泥稳定碎石项目 | (略) 霸 (略) 西侧 | (略) (略) | 河北 (略) | 本项目租赁霸州镇现有工业用地进行建设生产,租用土地面积7000m2,总建筑面积2000m2,新建1座设备车间、2座库房、1座办公室及其他附属设施,购置振动筛、加湿搅拌系统、平皮带机等设备共计12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吨水泥稳定碎石。 | 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具体要求如下: ①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挡应坚固、美观,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m, (略) 段高度不低于1.8m。 ②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 (略) 、材料加 (略) 、钢筋等物 (略) 、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 ③在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建筑材料的,应当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装卸、搬运时应当采取防尘措施。 ④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 ⑤进出工地的物料、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 ⑥物料运输 (略) 线尽量避开临近村庄。施工场地扬尘可满足河北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的要求。 (2)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盥洗废水 (略) 地面泼洒抑尘,项 (略) 政公厕。 (3)噪声: 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使用低噪音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影响。通过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施工场界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施工中各种建材及其他建筑材料的下角料,将各类建筑垃圾分类存放,能够回收利用的回收,定点放置,收集后送至回收部门,不具备回收价值的集中堆放,并且清运至指定垃圾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废弃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旧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 (略) 理。 营运期: (1)废气: ①受料斗受料及搅拌机搅拌废气:受料斗及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经过1套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②水泥仓呼吸1:经仓顶配套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③水泥仓呼吸2:经仓顶配套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④受料斗受料、搅拌机搅拌未收集废气,皮带输送机两端落料粉尘:车间封闭,降低落料高度,雾炮喷洒抑尘。铲车转运 (略) 道路硬化,转运时表面喷淋抑尘。原料装卸堆存粉尘库房封闭,降低落料高度,设置喷淋抑尘设施。运输车辆行驶 (略) 道路硬化,及时清扫,洒水抑尘, (略) 清洗运输车辆,限制装载高度,车斗苫布遮盖, (略) 限速行驶。以上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②职工生活盥洗 (略) 地面泼洒抑尘,项 (略) 政公厕。 (3)噪声: 车辆、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降低落料高度、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限值。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滤袋收集后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洗车沉淀池产生的淤泥收集晾干后外运作填方材料。 ②危险废物:废机油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废油桶原盖封存,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 (略) 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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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1 (略) (略)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吨水泥稳定碎石项目 | (略) 霸 (略) 西侧 | (略) (略) | 河北 (略) | 本项目租赁霸州镇现有工业用地进行建设生产,租用土地面积7000m2,总建筑面积2000m2,新建1座设备车间、2座库房、1座办公室及其他附属设施,购置振动筛、加湿搅拌系统、平皮带机等设备共计12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吨水泥稳定碎石。 | 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具体要求如下: ①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挡应坚固、美观,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m, (略) 段高度不低于1.8m。 ②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 (略) 、材料加 (略) 、钢筋等物 (略) 、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 ③在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建筑材料的,应当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装卸、搬运时应当采取防尘措施。 ④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 ⑤进出工地的物料、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 ⑥物料运输 (略) 线尽量避开临近村庄。施工场地扬尘可满足河北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的要求。 (2)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盥洗废水 (略) 地面泼洒抑尘,项 (略) 政公厕。 (3)噪声: 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使用低噪音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影响。通过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施工场界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施工中各种建材及其他建筑材料的下角料,将各类建筑垃圾分类存放,能够回收利用的回收,定点放置,收集后送至回收部门,不具备回收价值的集中堆放,并且清运至指定垃圾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废弃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旧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 (略) 理。 营运期: (1)废气: ①受料斗受料及搅拌机搅拌废气:受料斗及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经过1套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②水泥仓呼吸1:经仓顶配套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③水泥仓呼吸2:经仓顶配套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④受料斗受料、搅拌机搅拌未收集废气,皮带输送机两端落料粉尘:车间封闭,降低落料高度,雾炮喷洒抑尘。铲车转运 (略) 道路硬化,转运时表面喷淋抑尘。原料装卸堆存粉尘库房封闭,降低落料高度,设置喷淋抑尘设施。运输车辆行驶 (略) 道路硬化,及时清扫,洒水抑尘, (略) 清洗运输车辆,限制装载高度,车斗苫布遮盖, (略) 限速行驶。以上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②职工生活盥洗 (略) 地面泼洒抑尘,项 (略) 政公厕。 (3)噪声: 车辆、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降低落料高度、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限值。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滤袋收集后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洗车沉淀池产生的淤泥收集晾干后外运作填方材料。 ②危险废物:废机油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废油桶原盖封存,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 (略) 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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