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公告
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公告
编号:
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宅基地使用权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区政府行政大厅北楼617房间
联系方式: 0310-(略)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王实现 | 宅基地使用权 | 大北汪镇柳村 | (略)JC(略) | 216.83 | 宅基地 | 房地一体登记赠与 |
2 | 李招倩 | 宅基地使用权 | 大北汪镇柳村 | (略)JC(略) | 288.26 | 宅基地 | 房地一体登记继承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公告单位: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23日
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公告
编号:
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宅基地使用权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区政府行政大厅北楼617房间
联系方式: 0310-(略)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王实现 | 宅基地使用权 | 大北汪镇柳村 | (略)JC(略) | 216.83 | 宅基地 | 房地一体登记赠与 |
2 | 李招倩 | 宅基地使用权 | 大北汪镇柳村 | (略)JC(略) | 288.26 | 宅基地 | 房地一体登记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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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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