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江县苔菉镇琇邦村海水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关于连江县苔菉镇琇邦村海水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4日—2025年1月7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 (略) 连江县凤 (略) 32号,联系人:洪晓娟,电话0591-*。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连江县苔菉镇琇邦村民委员会。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福建 (略) 。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
连江县苔菉镇琇邦村海水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版)
连江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24日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4日—2025年1月7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 (略) 连江县凤 (略) 32号,联系人:洪晓娟,电话0591-*。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连江县苔菉镇琇邦村民委员会。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福建 (略) 。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
连江县苔菉镇琇邦村海水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版)
连江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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