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2024年12月24日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锦图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2024年12月24日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锦图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略) (略) 关于 (略) 年产1亿件塑料制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许可决定书

台环建(新)〔2024〕37号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

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台环建(新)〔2024〕37号 关于 (略) 年产1亿件塑料制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许可决定书.docx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略) (略) 关于 (略) 年产1亿件塑料制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许可决定书

台环建(新)〔2024〕37号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

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台环建(新)〔2024〕37号 关于 (略) 年产1亿件塑料制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许可决定书.docx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