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粉、无水炮泥生产线项目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包头市新港民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耐材分公司脱硫粉、无水炮泥生产线项目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 (略) 新港 (略) 耐材分公司脱硫粉、无水炮泥生产线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 (略) 新港 (略) 耐材分公司脱硫粉、无水炮泥生产线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 (略) 新港 (略) 耐材分公司。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刘总:#。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源通 (略)
5.项目建设地点:内蒙 (略) (略) 新港 (略) 耐材分公司内。
6.项目建设内容:年新增无水炮泥7000吨,脱硫粉#吨,改造完成后共年产无水炮泥#吨、脱硫粉#吨。 (略) 现有的生产车间内新建2条无水炮泥生产线和3条脱硫粉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生产辅助设施,并配套新建1座500m2脱硫粉原料仓库,同 (略) 现有的720m2炮泥原料仓库扩建成1080m2,项目建设所需的其他生活辅助设施均 (略) 内现有的设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地址:
http://**_#.html)。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内蒙 (略) (略) 新港 (略) 耐材分公司内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 (略) 新港 (略) 耐材分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24日
包头市新港民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耐材分公司脱硫粉、无水炮泥生产线项目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 (略) 新港 (略) 耐材分公司脱硫粉、无水炮泥生产线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 (略) 新港 (略) 耐材分公司脱硫粉、无水炮泥生产线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 (略) 新港 (略) 耐材分公司。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刘总:#。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源通 (略)
5.项目建设地点:内蒙 (略) (略) 新港 (略) 耐材分公司内。
6.项目建设内容:年新增无水炮泥7000吨,脱硫粉#吨,改造完成后共年产无水炮泥#吨、脱硫粉#吨。 (略) 现有的生产车间内新建2条无水炮泥生产线和3条脱硫粉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生产辅助设施,并配套新建1座500m2脱硫粉原料仓库,同 (略) 现有的720m2炮泥原料仓库扩建成1080m2,项目建设所需的其他生活辅助设施均 (略) 内现有的设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地址:
http://**_#.html)。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内蒙 (略) (略) 新港 (略) 耐材分公司内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 (略) 新港 (略) 耐材分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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