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耀终端有限公司北分厂研发实验室、翠湖国际研发实验室项目拟审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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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荣耀终端有限公司北分厂研发实验室、翠湖国际研发实验室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160号的65号楼; (略) (略) 3号楼、4号楼; (略) (略) 3号楼、4号楼
公示时间:2024-12-30
受理时间:2024-12-1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实验室产生废气的环节均在密闭设备或通风橱内进行,通风橱废气由负压收集后统一排往废气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 (略) 理,实验室密闭且维持微负压状态, (略) 理后通过14根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实验室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所在建筑化 (略) (略) (略) 最红排入北京 (略) 稻香湖再生水厂;为减小设备自身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所用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为降低设备运转 (略) 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将对固定式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可降噪约5dB(A)。项目日间作业时,将对厂房门窗进行关闭,实验室内设备运转噪声经减振降噪及所在的房屋墙体、建筑外墙等隔声降噪后,预计室内设备噪声可综合降噪约30dB(A);本项目对运营所产生的一般固体 (略) 理能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略) 对固体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危险 (略) 理能够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做到及时收集、依法依 (略) 理的前提下,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按照《 (略) (略) 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我单 (略) 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前,已依法主动公开《北京安华鼎仕检测技术服务中心迁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信息。
联系人:蒋明贺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中北天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审批部门: (略) (略) (略)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29号蓝海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160号的65号楼; (略) (略) 3号楼、4号楼; (略) (略) 3号楼、4号楼
公示时间:2024-12-30
受理时间:2024-12-1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实验室产生废气的环节均在密闭设备或通风橱内进行,通风橱废气由负压收集后统一排往废气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 (略) 理,实验室密闭且维持微负压状态, (略) 理后通过14根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实验室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所在建筑化 (略) (略) (略) 最红排入北京 (略) 稻香湖再生水厂;为减小设备自身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所用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为降低设备运转 (略) 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将对固定式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可降噪约5dB(A)。项目日间作业时,将对厂房门窗进行关闭,实验室内设备运转噪声经减振降噪及所在的房屋墙体、建筑外墙等隔声降噪后,预计室内设备噪声可综合降噪约30dB(A);本项目对运营所产生的一般固体 (略) 理能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略) 对固体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危险 (略) 理能够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做到及时收集、依法依 (略) 理的前提下,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按照《 (略) (略) 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我单 (略) 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前,已依法主动公开《北京安华鼎仕检测技术服务中心迁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信息。
联系人:蒋明贺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中北天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审批部门: (略) (略) (略)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29号蓝海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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