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合作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合作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广东海丰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关于要求批准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合作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海经管函〔2024〕8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合作园的基础设施, (略) 的综合承载能力和吸引力,打造现代化 (略) 基础设施体系,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12-#-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海丰县梅陇镇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合作园。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道路总长6.619千米(其中隧道长2.21千米),雨水管道13.238千米,污水管道13.238千米,给水管道13.238千米,电力工程6.619千米,通信工程6.619千米,燃气工程13.238千米,配套建设广告位66个,停车位2206个,以及公共交通附属设施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50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预备费#.#元、建设期利息#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除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要加强项目投资管理,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九、项目开工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广东海丰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关于要求批准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合作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海经管函〔2024〕8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合作园的基础设施, (略) 的综合承载能力和吸引力,打造现代化 (略) 基础设施体系,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12-#-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海丰县梅陇镇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合作园。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道路总长6.619千米(其中隧道长2.21千米),雨水管道13.238千米,污水管道13.238千米,给水管道13.238千米,电力工程6.619千米,通信工程6.619千米,燃气工程13.238千米,配套建设广告位66个,停车位2206个,以及公共交通附属设施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50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预备费#.#元、建设期利息#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除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要加强项目投资管理,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九、项目开工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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