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杭州通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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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杭州通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12月23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杭州通标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通标 (略) 建设项目

(略) (略) 新塘 (略) 1928号(5楼)

杭州通标 (略)

杭州通标 (略) 拟建 (略) 新塘 (略) 1928号(5楼),租用杭州萧山 (略) 所属用房,面积1000m2,为合法建筑。

本项目为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主要检测内容为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土壤、固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等,本项目规模为年检测水和废水(略)例、检测环境空气和废气(略)例、检测噪声2000例、检测土壤等固体1000例、生活饮用水500例、公共场所噪声废气500例。

杭州通标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不含涉密内容) (略) 杭州 (略) 网站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 (略) 理措施

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经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建筑屋顶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放高度约20米。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 (略) (略) 。其它废水(除员工生活污水)采用全自动一体 (略) (略) 理, (略) 理规模为2t/d,处理 (略) (略) 。

3、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废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使用专业容器进行收集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 (略) 处理,平时存放应按照危废管理,同时做好危险固废仓库的防雨、防渗漏、防扬撒“三防”措施

4、噪声

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

萧山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地址: (略) (略) 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12月23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杭州通标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通标 (略) 建设项目

(略) (略) 新塘 (略) 1928号(5楼)

杭州通标 (略)

杭州通标 (略) 拟建 (略) 新塘 (略) 1928号(5楼),租用杭州萧山 (略) 所属用房,面积1000m2,为合法建筑。

本项目为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主要检测内容为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土壤、固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等,本项目规模为年检测水和废水(略)例、检测环境空气和废气(略)例、检测噪声2000例、检测土壤等固体1000例、生活饮用水500例、公共场所噪声废气500例。

杭州通标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不含涉密内容) (略) 杭州 (略) 网站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 (略) 理措施

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经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建筑屋顶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放高度约20米。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 (略) (略) 。其它废水(除员工生活污水)采用全自动一体 (略) (略) 理, (略) 理规模为2t/d,处理 (略) (略) 。

3、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废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使用专业容器进行收集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 (略) 处理,平时存放应按照危废管理,同时做好危险固废仓库的防雨、防渗漏、防扬撒“三防”措施

4、噪声

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

萧山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地址: (略) (略) 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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