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制品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海绵制品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 (略) 红石崖街 (略) 940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云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久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27日 |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位于青岛西 (略) 红石崖街 (略) 940号,租赁青岛 (略) 闲置车间进行建设,占地面积900m2,建筑面积27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海绵制品生产线1条。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涂胶机1台、直切机2台、模切机3台、自动裁断机8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离型纸#m2/a、海绵#m2/a、双面胶带万m2/a、压敏胶2t/a等。项目建成后,可生产海绵制品#平方米/年,主要为家电内部减振、缓冲用海绵衬垫。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结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 (略) (略) 进入龙泉 (略) (略) 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 (略) 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生产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涂胶废气、烘干废气、覆胶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 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I时段要求。 厂界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I时段要求;厂内VOCs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中NMHC排放限值。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要求,规范废 (略) 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VOCs 0.285吨/年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 (略) ,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胶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10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废隔离纸、不合格品、下脚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新建1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 (略) 、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略) 西 (略) 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 (略) (略) 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海绵制品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 (略) 红石崖街 (略) 940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云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久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27日 |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位于青岛西 (略) 红石崖街 (略) 940号,租赁青岛 (略) 闲置车间进行建设,占地面积900m2,建筑面积27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海绵制品生产线1条。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涂胶机1台、直切机2台、模切机3台、自动裁断机8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离型纸#m2/a、海绵#m2/a、双面胶带万m2/a、压敏胶2t/a等。项目建成后,可生产海绵制品#平方米/年,主要为家电内部减振、缓冲用海绵衬垫。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结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 (略) (略) 进入龙泉 (略) (略) 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 (略) 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生产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涂胶废气、烘干废气、覆胶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 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I时段要求。 厂界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I时段要求;厂内VOCs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中NMHC排放限值。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要求,规范废 (略) 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VOCs 0.285吨/年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 (略) ,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胶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10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废隔离纸、不合格品、下脚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新建1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 (略) 、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略) 西 (略) 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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