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路纤云路-滨海路建设工程-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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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路纤云路-滨海路建设工程-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略) ( (略) - (略) )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略) (略) 流亭街道
建设单位: 青岛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海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 (略) 工程、管线综合工程、景观工程等,总投资为(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建设周期为12个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施工期内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制定并实施有效可行的建筑施工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一是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和《山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要求,采取围挡、遮盖、洒水抑尘、车辆清洗、物料密闭运输等扬尘控制措施,选用达标排 (略) 移动机械,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降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是施工场 (略) ,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共配套设施排 (略) 。 三是严 (略) 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减少对东女 (略) 的噪声影响;在邻近 (略) ,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 (略) 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社区交付使用后,采 (略) 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靠近敏感点侧设置高围挡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 四是工程开挖的土石方部以及建筑垃圾外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 (略) 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二) (略) 两侧应采取乔灌结合的方式种植绿化带,降低汽车 (略) 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建议要求,采用SBS改性沥青混 (略) 面,与交管部门协调,实行车辆限速管理,安装超速监控设施或设置限速标示;邻 (略) 段设禁鸣喇叭标志配合规划等相关部门做好工程沿线用地控制,在噪声达标控制距离内不宜规划或新建学校、医院 (略) 等噪声敏感建筑。 (三)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0532-(略)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97号
邮政编码: (略)
项目名称: (略) ( (略) - (略) )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略) (略) 流亭街道
建设单位: 青岛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海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 (略) 工程、管线综合工程、景观工程等,总投资为(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建设周期为12个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施工期内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制定并实施有效可行的建筑施工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一是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和《山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要求,采取围挡、遮盖、洒水抑尘、车辆清洗、物料密闭运输等扬尘控制措施,选用达标排 (略) 移动机械,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降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是施工场 (略) ,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共配套设施排 (略) 。 三是严 (略) 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减少对东女 (略) 的噪声影响;在邻近 (略) ,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 (略) 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社区交付使用后,采 (略) 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靠近敏感点侧设置高围挡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 四是工程开挖的土石方部以及建筑垃圾外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 (略) 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二) (略) 两侧应采取乔灌结合的方式种植绿化带,降低汽车 (略) 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建议要求,采用SBS改性沥青混 (略) 面,与交管部门协调,实行车辆限速管理,安装超速监控设施或设置限速标示;邻 (略) 段设禁鸣喇叭标志配合规划等相关部门做好工程沿线用地控制,在噪声达标控制距离内不宜规划或新建学校、医院 (略) 等噪声敏感建筑。 (三)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0532-(略)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97号
邮政编码: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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