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施洛特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天津空 (略) 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 (略) 四楼 (略)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施洛特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 (略) 理项目 | 施洛特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空 (略) (略) 139号 | 天津 (略) | 在现有厂房一期仓 (略) 域安装一套0.125t/h真空蒸馏设备,二期仓 (略) 域安装一套0.26t/h真空蒸馏设备, (略) 理现有工程产生的废切削液、废清洗液和含油废水;两套真空蒸馏设备产生的冷凝水不再回用于切削液、清洗剂调配,拟建设一套6t/h纯水制备系统用于切削液、清洗剂调配,同时配套建设一套0.25t/h (略) 理设施,处理工艺“pH调节+絮凝沉淀+厌氧+缺氧+好氧+MBR膜”。该项目建成后, (略) 理废液量共1689.59吨(其中废切削液1478.62吨、废清洗液73吨和含油废水137.97吨), (略) 理冷凝水量1443.03吨,现有工程产品方案保持不变。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12.9%。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有组织排放废气为真空蒸馏设备不凝气、 (略) 理废气。真空蒸馏设备不凝气(TRVOC、非#烷总烃、臭气浓度)、 (略) 理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收集后进入新建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由新建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其中,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标准限值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为冷凝水、纯水制备排浓水及反冲洗水。冷凝水经新建 (略) (略) 理后,与纯水制备排浓水及反冲洗 (略) (略) ,最终排入天津空 (略) (略) (略) 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选用低噪声生产和辅助设备,生产设备等噪声源,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防止二次污染。浮油(含水)、废滤袋、残渣、浓缩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污泥等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理;废石英砂、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PP滤芯、废RO膜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一般工 (略) 置或利 (略) 理。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5.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污 (略) (略) 防渗措施,制定土壤、地下水监测计划及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7.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8.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建 (略) 站上进行了两次公示,并进行了现场公示及报刊公示 | 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注:天津 (略) (略) 站(http://**.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 (略) 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略) 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 (略) (略) 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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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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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施洛特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 (略) 理项目 | 施洛特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空 (略) (略) 139号 | 天津 (略) | 在现有厂房一期仓 (略) 域安装一套0.125t/h真空蒸馏设备,二期仓 (略) 域安装一套0.26t/h真空蒸馏设备, (略) 理现有工程产生的废切削液、废清洗液和含油废水;两套真空蒸馏设备产生的冷凝水不再回用于切削液、清洗剂调配,拟建设一套6t/h纯水制备系统用于切削液、清洗剂调配,同时配套建设一套0.25t/h (略) 理设施,处理工艺“pH调节+絮凝沉淀+厌氧+缺氧+好氧+MBR膜”。该项目建成后, (略) 理废液量共1689.59吨(其中废切削液1478.62吨、废清洗液73吨和含油废水137.97吨), (略) 理冷凝水量1443.03吨,现有工程产品方案保持不变。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12.9%。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有组织排放废气为真空蒸馏设备不凝气、 (略) 理废气。真空蒸馏设备不凝气(TRVOC、非#烷总烃、臭气浓度)、 (略) 理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收集后进入新建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由新建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其中,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标准限值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为冷凝水、纯水制备排浓水及反冲洗水。冷凝水经新建 (略) (略) 理后,与纯水制备排浓水及反冲洗 (略) (略) ,最终排入天津空 (略) (略) (略) 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选用低噪声生产和辅助设备,生产设备等噪声源,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防止二次污染。浮油(含水)、废滤袋、残渣、浓缩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污泥等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理;废石英砂、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PP滤芯、废RO膜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一般工 (略) 置或利 (略) 理。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5.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污 (略) (略) 防渗措施,制定土壤、地下水监测计划及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7.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8.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建 (略) 站上进行了两次公示,并进行了现场公示及报刊公示 | 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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