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安市墩头中心卫生院海安市应急医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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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安市墩头中心卫生院海安市应急医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4年12月23日对《 (略) 墩 (略) ( (略)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海数据投资〔2024〕31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见附件)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3-(略)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108号政务服务大 (略) (略) 投资管理科。


(略) 墩 (略) ( (略)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4年12月23日对《 (略) 墩 (略) ( (略)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海数据投资〔2024〕31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见附件)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3-(略)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108号政务服务大 (略) (略) 投资管理科。


(略) 墩 (略) ( (略)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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