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白洋乡玉楼村新农村示范小区建设项目二次实施公告
诏安县白洋乡玉楼村新农村 (略) 建设项目
(二次)实施公告
诏安县白洋乡玉楼村新农村 (略) 建设项目(二次)经诏安县白洋乡人民政府批准,业主单位为:诏安县白洋乡玉楼村村民委员会,委托代理机构为:福建 (略) ;住宅用地分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诏安县白洋乡玉楼村新农村 (略) 建设项目(二次)
2、项目地点:诏安县白洋乡玉楼村村部对面
3、规模及内容:现19宗住宅用地,每宗住宅用地的面积具体为:A户型住宅用地:5块6.5米×12米(78㎡);B户型住宅用地:12块8米×12米(96㎡);C户型住宅用地:2块10×12米(120㎡),即由村统一规定建设规格,统一地平。严格按村提供图纸设计尺寸和外观施工。基础设施、巷路硬化、排水统一由村整体负责。(详见平面布置图)
4、分配控制价:现场公开随机抽选,按19宗住宅用地,每宗的征地补偿及基础设施配套费分别为:A户型住宅用地按A1-A5:5块每块价格为*元∕块;B户型住宅用地按B3、B4、B5、B6、B7、B8、B9、B10、B11、B14、 B16、B20:12块每块价格为*元∕块;C户型住宅用地按C1、C3:2块每块价格为*元∕块。
二、评选方法:随机抽取中选法(按户型地块)。
三、分配的对象
凡报名参加此次住宅用地分配的对象必须是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户籍地在诏安县白洋乡玉楼村的自然人(户籍所在地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的文件精神,报名对象需要符合“一户一宅”条件。本次报名采取用户主或家庭成员报名的方式,一户只能报一间住宅用地,报名时须提供证明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提交分配实施保证金。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参选人,均不得参加抽取活动。
四、公告时间、报名时间与地点
本项目公告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 年12月30日,有意参选报名的人请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 年12月30日,09:00-12:00,15:00-17:30分到诏安县白洋乡玉楼村村民委员会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下午17:30分,逾期不候。报名材料费每户2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五、抽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元月08日 下午15:30时;
地点:诏安县白洋乡玉楼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六、分配实施保证金
1、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2、提交时间:2025年元月08日 下午15:30时。
3、提交方式:保证金参与抽签而未中签者当场退还,中签者须向村委会缴纳合同总额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该保证金不可抵扣配套费,直到合同解除或履约方可退还,中签者在履行合同条款时出现违约行为,村委会有权没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若无违约,村委会须在合同到期后的15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因中签者原因不签订或不履行合同,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第二名递补,第二名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并缴纳征地补偿及基础设施配套费用时需缴纳合同总额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以此类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分配公告在《 (略) 诏安县人民政府》(http://**)、诏安县白洋乡人民政府公开栏、诏安县白洋乡玉楼村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栏贴公告,小微权力监督群公开发布。
具体事项详见申请人须知及分配公告;项目分配最终解释权归业主所有。
八、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诏安县白洋乡玉楼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福建 (略)
联系人:小沈
电话:*
监管单位:诏安县白洋乡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
2024年12月24日
诏安县白洋乡玉楼村新农村 (略) 建设项目
(二次)实施公告
诏安县白洋乡玉楼村新农村 (略) 建设项目(二次)经诏安县白洋乡人民政府批准,业主单位为:诏安县白洋乡玉楼村村民委员会,委托代理机构为:福建 (略) ;住宅用地分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诏安县白洋乡玉楼村新农村 (略) 建设项目(二次)
2、项目地点:诏安县白洋乡玉楼村村部对面
3、规模及内容:现19宗住宅用地,每宗住宅用地的面积具体为:A户型住宅用地:5块6.5米×12米(78㎡);B户型住宅用地:12块8米×12米(96㎡);C户型住宅用地:2块10×12米(120㎡),即由村统一规定建设规格,统一地平。严格按村提供图纸设计尺寸和外观施工。基础设施、巷路硬化、排水统一由村整体负责。(详见平面布置图)
4、分配控制价:现场公开随机抽选,按19宗住宅用地,每宗的征地补偿及基础设施配套费分别为:A户型住宅用地按A1-A5:5块每块价格为*元∕块;B户型住宅用地按B3、B4、B5、B6、B7、B8、B9、B10、B11、B14、 B16、B20:12块每块价格为*元∕块;C户型住宅用地按C1、C3:2块每块价格为*元∕块。
二、评选方法:随机抽取中选法(按户型地块)。
三、分配的对象
凡报名参加此次住宅用地分配的对象必须是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户籍地在诏安县白洋乡玉楼村的自然人(户籍所在地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的文件精神,报名对象需要符合“一户一宅”条件。本次报名采取用户主或家庭成员报名的方式,一户只能报一间住宅用地,报名时须提供证明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提交分配实施保证金。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参选人,均不得参加抽取活动。
四、公告时间、报名时间与地点
本项目公告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 年12月30日,有意参选报名的人请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 年12月30日,09:00-12:00,15:00-17:30分到诏安县白洋乡玉楼村村民委员会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下午17:30分,逾期不候。报名材料费每户2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五、抽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元月08日 下午15:30时;
地点:诏安县白洋乡玉楼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六、分配实施保证金
1、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2、提交时间:2025年元月08日 下午15:30时。
3、提交方式:保证金参与抽签而未中签者当场退还,中签者须向村委会缴纳合同总额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该保证金不可抵扣配套费,直到合同解除或履约方可退还,中签者在履行合同条款时出现违约行为,村委会有权没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若无违约,村委会须在合同到期后的15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因中签者原因不签订或不履行合同,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第二名递补,第二名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并缴纳征地补偿及基础设施配套费用时需缴纳合同总额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以此类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分配公告在《 (略) 诏安县人民政府》(http://**)、诏安县白洋乡人民政府公开栏、诏安县白洋乡玉楼村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栏贴公告,小微权力监督群公开发布。
具体事项详见申请人须知及分配公告;项目分配最终解释权归业主所有。
八、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诏安县白洋乡玉楼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福建 (略)
联系人:小沈
电话:*
监管单位:诏安县白洋乡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
2024年12月24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