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水利局关于广西靖西市麦阳啤酒酿造厂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靖西市水利局关于广西靖西市麦阳啤酒酿造厂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广西靖西麦阳 (略) :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办 (略) 麦阳啤酒酿造厂项目取水许可的函》、《取水许可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麦阳啤酒酿造厂项目取水口位 (略) (略) 老乡家园配套产 (略) (略) 交叉口西北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06°23′2.16″,北纬23°7′46.54″。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发展需要,取用水源配置合理,同意广西靖西麦阳 (略) 啤酒酿造厂项目取水。
二、 (略) 麦阳啤酒酿造厂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 (略) 域地下水可供水量计算,项目取水 (略) 域多年平均地下水可开采量为 949.#m3/a,95%枯水年地下水可开采量为634.#m3/a,项目取水占多年平均地下水可开采量的2.1%,占枯水年地下水可开采量的3.1%。本项目日最大取水流量为571m3,最大取水流量0.0066m3/s,年总取水量19.#m3,可供水量能满足本项目的用水需求。根据深圳 (略) 检验检测报告,取水水源水质达到供水水质要求。因此,水量、水质均满足项目的取水要求。
三、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啤酒,通过计算核定项目啤酒酿造单位产量用水量为2.21m3/kL。满足广西壮 (略) 《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678-2023)啤酒酿造单位产量用水量≦3.50m3/kL先进值标准。项目用水指标及定额符合规范要求。通过节水评价审查,经核定,同意该项目年取水量为19.#m3。
四、项目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及上下游取、用水户影响不大。你公司应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广西靖西麦阳 (略) (略) 麦阳啤酒酿造厂项目)》提出的各项水资源节约保护措施。
五、请按照国家 (略) 有关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将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期间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和计量认证情况、取水监测结果等相关材 (略) ,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按照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六、服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用水调度,当发生严重干旱或水质严重恶化等紧急情况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应急措施,限取、限排或暂停取水。
七、取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八、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许可。
(略) (略)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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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靖西麦阳 (略) :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办 (略) 麦阳啤酒酿造厂项目取水许可的函》、《取水许可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麦阳啤酒酿造厂项目取水口位 (略) (略) 老乡家园配套产 (略) (略) 交叉口西北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06°23′2.16″,北纬23°7′46.54″。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发展需要,取用水源配置合理,同意广西靖西麦阳 (略) 啤酒酿造厂项目取水。
二、 (略) 麦阳啤酒酿造厂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 (略) 域地下水可供水量计算,项目取水 (略) 域多年平均地下水可开采量为 949.#m3/a,95%枯水年地下水可开采量为634.#m3/a,项目取水占多年平均地下水可开采量的2.1%,占枯水年地下水可开采量的3.1%。本项目日最大取水流量为571m3,最大取水流量0.0066m3/s,年总取水量19.#m3,可供水量能满足本项目的用水需求。根据深圳 (略) 检验检测报告,取水水源水质达到供水水质要求。因此,水量、水质均满足项目的取水要求。
三、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啤酒,通过计算核定项目啤酒酿造单位产量用水量为2.21m3/kL。满足广西壮 (略) 《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678-2023)啤酒酿造单位产量用水量≦3.50m3/kL先进值标准。项目用水指标及定额符合规范要求。通过节水评价审查,经核定,同意该项目年取水量为19.#m3。
四、项目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及上下游取、用水户影响不大。你公司应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广西靖西麦阳 (略) (略) 麦阳啤酒酿造厂项目)》提出的各项水资源节约保护措施。
五、请按照国家 (略) 有关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将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期间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和计量认证情况、取水监测结果等相关材 (略) ,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按照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六、服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用水调度,当发生严重干旱或水质严重恶化等紧急情况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应急措施,限取、限排或暂停取水。
七、取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八、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许可。
(略) (略)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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