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萧伟平证号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宗地规划条件公示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变更萧伟平证号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宗地规划条件公示的公告

  证号粤(2024) (略) 不动产权第#号宗 (略) 沙溪 (略) 75号之一,用地面积1047.7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萧伟平,土地用途为工业。现建设方申请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根据《 (略) 沙溪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用地规划条件变更为

  用地规划性质:M1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3.5

  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

  建筑限高(m):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十天起。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 (略) 兴中道2号投资大厦二楼208室,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黄淑茵 联系电话:#



附件:

1.关于变更萧伟平证号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663218号宗地规划条件公示的公告.pdf


信息来源:http://**_#.html

  证号粤(2024) (略) 不动产权第#号宗 (略) 沙溪 (略) 75号之一,用地面积1047.7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萧伟平,土地用途为工业。现建设方申请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根据《 (略) 沙溪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用地规划条件变更为

  用地规划性质:M1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3.5

  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

  建筑限高(m):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十天起。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 (略) 兴中道2号投资大厦二楼208室,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黄淑茵 联系电话:#



附件:

1.关于变更萧伟平证号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663218号宗地规划条件公示的公告.pdf


信息来源:http://**_#.html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