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东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年7月16日修订,2017年10月1日施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2018年)等要求和规定,现将《通榆县东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 (略) 通榆县, (略) 以南, (略) 两 (略) 域
电话: (略)
联系人:李工
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年7月16日修订,2017年10月1日施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2018年)等要求和规定,现将《通榆县东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 (略) 通榆县, (略) 以南, (略) 两 (略) 域
电话: (略)
联系人:李工
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22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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