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2024年度第71批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2024年度第71批次建设用 (略) (略) 九州镇南汉村西北侧。地块经纬度:经度116.(略)°,纬度39.(略)°,地块面积9623.40m2,约合14.44亩。地块北至G105国道绿化带,南至恒泰西街,东至空地(隔空地为米其林轮胎经销部),西至南汉村乡道。原用途为南汉村集体农用地,拟规划为文化用地。调查地块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的第二类用地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A33、A5、A6除外)。
调查地块用地性质由农用地变更为文化用地,依据相关法规要求,该地块在开发利用之前,需要对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满足后续用地的要求。因此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调查采样、检测分析,监测地块是否存在污染。根据本次调查结果,结合地块现规划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的第二类用地。本次土壤监测点位土壤样品中所有指标含量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本次地下水检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中Ⅲ类地下水质量标准要求。个别因子超标是由于原生地质、农村面源造成,因此判断地下水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本地块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可进行下一步开发利用。
(略) 2024年度第71批次建设用 (略) (略) 九州镇南汉村西北侧。地块经纬度:经度116.(略)°,纬度39.(略)°,地块面积9623.40m2,约合14.44亩。地块北至G105国道绿化带,南至恒泰西街,东至空地(隔空地为米其林轮胎经销部),西至南汉村乡道。原用途为南汉村集体农用地,拟规划为文化用地。调查地块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的第二类用地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A33、A5、A6除外)。
调查地块用地性质由农用地变更为文化用地,依据相关法规要求,该地块在开发利用之前,需要对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满足后续用地的要求。因此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调查采样、检测分析,监测地块是否存在污染。根据本次调查结果,结合地块现规划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的第二类用地。本次土壤监测点位土壤样品中所有指标含量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本次地下水检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中Ⅲ类地下水质量标准要求。个别因子超标是由于原生地质、农村面源造成,因此判断地下水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本地块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可进行下一步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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