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亮马厂安置房项目东区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关于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亮马厂安置房项目东区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8日,我局 (略) 平房乡黄杉木店亮马厂安置房项目(东区) (略) 上和现场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 (略) 上反馈意见1条,未收到现场反馈信函。经研究,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 (略) 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居民反馈意见:楼间距不足,影响日照。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方案建筑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略))(2018年版)、《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年)、《 (略) 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对建筑间距的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日照标准,按照方案建设后,对周边现状及待建建筑国家规范规定的日照标准未产生不利影响。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 (略)
2024年12月19日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8日,我局 (略) 平房乡黄杉木店亮马厂安置房项目(东区) (略) 上和现场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 (略) 上反馈意见1条,未收到现场反馈信函。经研究,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 (略) 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居民反馈意见:楼间距不足,影响日照。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方案建筑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略))(2018年版)、《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年)、《 (略) 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对建筑间距的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日照标准,按照方案建设后,对周边现状及待建建筑国家规范规定的日照标准未产生不利影响。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 (略)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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