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略) (略)

关于2024年12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平顶山中电 (略) 叶县100MW风电项目、平顶山 (略) 平顶山尼龙城100MW风电项目告知承诺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5-(略)、(略)(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 (略) 270号

邮 编:(略)

1、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平顶山中电 (略) 叶县100MW风电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意见

平叶环诺[2024]3号

2024年12月17日

平顶山 (略) 平顶山尼龙城100MW风电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意见

平叶环诺[2024]4号

2024年12月17日

附:

(略) (略) (略)

关于2024年12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平顶山中电 (略) 叶县100MW风电项目、平顶山 (略) 平顶山尼龙城100MW风电项目告知承诺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5-(略)、(略)(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 (略) 270号

邮 编:(略)

1、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平顶山中电 (略) 叶县100MW风电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意见

平叶环诺[2024]3号

2024年12月17日

平顶山 (略) 平顶山尼龙城100MW风电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意见

平叶环诺[2024]4号

2024年12月17日

附: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