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蓉江街道莲花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 (略) (略) (略) 委托江西省中环岩 (略) (略) 蓉江街道莲花村 LH-08-01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已编制完成且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该地块土壤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次调查 (略) 蓉江街道莲花村 LH-08-01地 (略) (略) 蓉江街道莲花村,规划为教育用地。地理坐标为东经114.#°,北纬25.#°。本次调查范围主要为宗地图红线范围周边 500 米范围。
二、地块调查主要结论
(略) 蓉江街道莲花村 LH-08-01地块没有存在过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现场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该地块内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根据快速筛查结果,本地块内重金属和无机物各污染物项目检出浓度均较低,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DB 36/ 1282-2020) 表 1 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根据现第一阶段调查,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环境调查工作。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联系人:高联东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四、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省中环岩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罗家集白兰村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 (略) (略) (略) 委托江西省中环岩 (略) (略) 蓉江街道莲花村 LH-08-01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已编制完成且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该地块土壤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次调查 (略) 蓉江街道莲花村 LH-08-01地 (略) (略) 蓉江街道莲花村,规划为教育用地。地理坐标为东经114.#°,北纬25.#°。本次调查范围主要为宗地图红线范围周边 500 米范围。
二、地块调查主要结论
(略) 蓉江街道莲花村 LH-08-01地块没有存在过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现场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该地块内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根据快速筛查结果,本地块内重金属和无机物各污染物项目检出浓度均较低,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DB 36/ 1282-2020) 表 1 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根据现第一阶段调查,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环境调查工作。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联系人:高联东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四、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省中环岩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罗家集白兰村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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