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界首骨伤医院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公示
兴安县界首骨伤医院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公示
我局受理了兴安 (略) (略) 理站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兴安 (略) (略) 理站
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兴安 (略)
建设地点:兴安县界首镇易家巷61号
(兴安 (略) 内)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西 (略)
二、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详见《 (略) 兴安 (略) 2024年12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中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链接。
三、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3-(略),通讯地址:兴安县兴安镇 (略) 三小旁,邮编:(略)。
四、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我局受理了兴安 (略) (略) 理站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兴安 (略) (略) 理站
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兴安 (略)
建设地点:兴安县界首镇易家巷61号
(兴安 (略) 内)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西 (略)
二、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详见《 (略) 兴安 (略) 2024年12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中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链接。
三、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3-(略),通讯地址:兴安县兴安镇 (略) 三小旁,邮编:(略)。
四、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我局受理了兴安 (略) (略) 理站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兴安 (略) (略) 理站
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兴安 (略)
建设地点:兴安县界首镇易家巷61号
(兴安 (略) 内)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西 (略)
二、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详见《 (略) 兴安 (略) 2024年12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中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链接。
三、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3-(略),通讯地址:兴安县兴安镇 (略) 三小旁,邮编:(略)。
四、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我局受理了兴安 (略) (略) 理站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兴安 (略) (略) 理站
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兴安 (略)
建设地点:兴安县界首镇易家巷61号
(兴安 (略) 内)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西 (略)
二、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详见《 (略) 兴安 (略) 2024年12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中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链接。
三、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3-(略),通讯地址:兴安县兴安镇 (略) 三小旁,邮编:(略)。
四、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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